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林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方竹笋产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下种植养殖业等产业化建设相关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林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7人,实有在职7人,无其他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3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164.24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定额和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64.2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3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4.5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0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1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95万元。支出预算比2023年减少164.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5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4万元,比2023年减少16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9万元,比2023年减少9.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减少9.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日常开支运转;项目支出2.65万元,比2023年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纳入项目预算和减少项目预算,主要用于遗属补助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48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也无相关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预算,也无相关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林业产业服务:反映方竹笋产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下种植养殖业等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田淇文 联系方式:023-6456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