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培育、保护和利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
2.具体职责
(1)负责辖区国有林管理。
(2)开展辖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经营管理、造林绿化、病虫防治、森林防火工作。
(3)开展林木良种的选育与技术推广、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与经营。
(4)负责辖区内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
(5)负责辖区内国有森林权属、管理用房及附着物、设施设备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6)负责辖区内森林公园的建设维护。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林场下设4个机关科室,分别是行政办公室、财务科、生产项目科及林政保护科;4个管护站,分别是水江大有管护站、大观管护站、南平管护站及城一管护站;1个林木良种繁育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23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13.59万元,主要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3.5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23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39.4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45.1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996.29万元。支出预算比2024年减少13.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1.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4.8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9.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49万元,比2024年减少1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5万元,比2024年增加31.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保险基数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41.45万元,比2024年减少44.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项目。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9.4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倩 联系方式:023-71647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