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392G/2023-00064 [ 发文字号 ] 南川林发〔2023〕57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4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国家公益林、国有林)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国有林业单位:

为确保我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2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29号)以及《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调剂2023年国有林场社会保险的通知》(南川财政发〔202322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现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及调剂用于公益林集中管护的资金86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761万元、区级调剂配套资金99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林保护资金由区林业局根据《南川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南川区公益林(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后兑现,全部纳入区林业局账户进行集中核算,实行报账制。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给林农或林权权利人,通过“一卡通”统一管理发放,先由乡镇负责将发放名册审核正确后录入“一卡通”系统,再由林业局审核数据后,向财政申请拨款划入到“一卡通”指定代理发放银行,最后由银行直补到林农或林权权利人直补卡上。集中管护费实行直接报账或者预拨的程序,预拨须报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表,严格按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将资金按规定标准安排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和发挥效益。

附件:1.南川区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2.南川区2023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恢复资金分配表(国有林)

3.南川区2023年公益林集中管护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38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南川慢直播

微信

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

适老版

我要留言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南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局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审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统计局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重庆市南川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南川区信访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乾丰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河图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木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福寿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冷水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民主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骑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中桥乡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古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大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三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