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乐村林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6号)《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南川财政发〔2023〕563号)要求,结合国有林场实际,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安排
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个,安排资金50万元。其中:产业项目1个,安排资金50万元(具体安排计划详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你单位要按本次所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林业局备案,严禁擅自调整项目计划,严禁重复申报补助,否则收回资金。
(二)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你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对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和项目指导,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
(三)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类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工建设,政策补助类项目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所有项目在实施中确需调整的必须及时按照程序履行调整审批手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预决算制、工程监理制。
(四)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你单位要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相关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全面实施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林业局监督电话:023-71647699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71425489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内容和规模 |
建设性质 |
总投资(万元) |
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
其他资金(万元) |
项目实施效益 |
1 |
重庆市南川区乐村林场 |
南川区乐村林场2024年平竹笋用林培育 |
南川区乐村林场土地垭工区 |
对1000亩低效平竹林开展抚育管理,培育平竹笋用林,为南川区周边脱贫户提供2个临时性工作岗位,人均增加务工工资收入3000元/人。 |
新建 |
50 |
50 |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1000亩低效平竹林开展抚育管护,培育平竹笋用林,改善森林质量,提升经济效益。为南川区周边脱贫户提供2个临时性工作岗位,人均增加务工工资收入3000元/人。 |
合 计 |
|
|
|
|
50 |
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