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及时调整换届所涉区级林长责任区域,进一步完善以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和网格护林员为主的“3+1”责任体系,全区设立林长409人、网格护林员1526人。按照“一村一牌”原则,规范设置林长制公示牌282块,同时以农业社为单位明确网格护林员责任区域,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岗、职责到人的闭合链条。
二是发挥统领作用。落实第一号、第二号林长令精神,扎实开展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突出问题94件,查处率100%。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问题图斑61项117个查处和整改。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隐患排查和火源管控,扫码入林31余万人次。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持续开展查处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查处案件339起,处罚款13.7万元。
三是规范工作运行。指导各乡镇(街道)落实专职人员开展“智慧林长”建设,全区林长制工作运行体系稳步运行。截至目前,各级林长累计巡林9228人次,其中区级林长累计巡林153次,乡镇(街道)林长累计巡林1515次,村(社区)林长累计巡林756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