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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288C/2019-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7 [ 发布日期 ] 2019-08-27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社团、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督促执行优待、抚恤、补助政策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政策;落实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组织上报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督促落实有关政策待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5.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负责核查和上报灾情;承担有关减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6.负责制定和执行社会救助规划、政策,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

7.指导、管理、监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拟订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社区建设规划、社区管理服务发展办法,推进社区建设。

8.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和承办区行政区划调整的申报工作;主管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

9.执行社会福利政策规定,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管理;负责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10.执行促进慈善事业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11.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仪服务站经营许可审批。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的法规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优抚安置科(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救济科、社会福利事务科(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社团基政科、社会救助科。

下设8个事业(参公)单位:重庆市南川区老龄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低保管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社会福利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南川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南川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烈士陵园管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殡葬事业管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殡仪馆共8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447.91万元,支出总计28447.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81.33万元、减少22.97%,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优抚等对象以及临时救助对象人员变动。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447.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81.33万元、减少22.97%,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优抚等对象以及临时救助对象人员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33.65万元,占98.19%;事业收入396.14万元,占1.39%;其他收入118.12万元,占0.42%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44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81.33万元,减少22.97%,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优抚等对象以及临时救助对象人员变动。其中:基本支出1567.17万元,占5.51%;项目支出26880.74万元,占94.49%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93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89.06万元,下降23.73%。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优抚等对象以及临时救助对象人员变动。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3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89.06万元,下降23.73%。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优抚等对象以及临时救助对象人员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030.43万元,占8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11.01万元,增长35.6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9.76万元,占4.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7.2万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减。

3)住房保障支出85.4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7万元,增长26.2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4)其他支出2962.29万元,占1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9.49万元,增长146.2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3万元,下降20.9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人员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02万元、津贴补贴139.86万元、奖金21.52万元、绩效工资55.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5.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9万元等。公用经费1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43.8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日常使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1.94万元、差旅费18.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27万元、福利费9.85万元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96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9.49万元,增长146.2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本年支出296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9.49万元,增长146.2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指标调增。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37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年初我局预算购买救灾专用车一台,购买中未使用当年预算资金购买,三公经费决算中未反应该事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3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5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7万元,下降28.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5.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75.3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64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国内公务接待192批次718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55元,车均维护费3.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43.8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日常使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我单位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目前我局涉及抚恤、退役安置等职能职责划转至其他单位,且我局未进行相关项目绩效评价。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社会稳定,二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年初预算与绩效执行存在差异,年初预算指标存在调整。二是有部分科目未严格按绩效指标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自然灾害(含火灾)公众责任险及房保险(巨灾保险费)

联系人及电话

肖晓利71417832

主管部门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08.00

总量

208.00

100.0

其中:财政资金

208.00

其中:财政资金

208.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和在南川区域内的人员在自然灾害中受损的情况下,能得到相应的救助,是政府的一项惠民项目。

20181-12月,农房保险理赔263户,62.5万元;公众责任理赔8人,80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资金到位率

208万元

208万元

100%


农房保险理赔户数

263

263

100%


公众责任 理赔

8

8

100%


资金使用 合规性

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工作

通过政府公开指标,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

100%


实际完成率

完成招标、合同签订,保险公司开展理赔工作。

完成招标、合同签订,保险公司开展理赔工作。

100%


完成及时率

规定时间 内完成

规定时间 完成

100%


保险覆盖率

100%

100%

1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除上述内容外,民政局所涉及的预算科目:

1.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8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拥军优属(科目代码2080204):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老龄事务(科目代码2080205):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4.民间组织管理(科目代码2080206):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5.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科目代码2080207):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080299):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便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4):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反映民政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6):反映民政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科目代码2080804):反映民政局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11.义务兵优待(科目代码2080805):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2.其他优抚支出(科目代码2080899):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3.退役士兵安置(科目代码2, 080901):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4.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科目代码2080902):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5.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科目代码2080903):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6.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科目代码2080904):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7.儿童福利(科目代码2081001):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8.老年福利(科目代码2081002):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殡葬(科目代码2081004):反映财政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0.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代码2081005):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1.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代码2081107):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2..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科目代码2081501):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3.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科目代码2081502):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2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代码2082002):反映民政局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5.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代码2082102):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6.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代码2082502):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01):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城乡医疗救助(科目代码2101301):反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支出。

3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1401):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2.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指区民政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科目代码2290899):反映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安排的其他支出。

34.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代码2296002):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5.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代码2296099):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17708

   附件: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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