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殡葬设施的管理和提供殡仪服务。负责火化设施的管理和提供火化服务;负责公益性墓地设施的管理和提供骨灰安葬服务;负责殡仪服务设施的管理和提供殡仪相关服务;负责骨灰寄存室的管理和骨灰寄存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殡仪馆下设办公室、火化车间、骨灰堂。现有在编职工6人,编制外长聘职工3人,编制外退休职工3人。
二、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27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总计 26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3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5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3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全年事业收入增幅较大,事业支出增幅较小。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27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3万元,占总收入的34.1%;事业收入184.48万元,占总收入的65.9%;年初结转和结余40.63万元。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 26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3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8.26万元,占总支出的90.2%;项目支出25.89万元,占总支出的9.8%。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3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全年事业收入增幅较大,事业支出增幅较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19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5.3万元,增加16.19万元,增长20.5%。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9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9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9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9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项目支出预算,用于购置殡仪专用车辆。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21万元,占9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41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4.67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减少以及抚恤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费增加,使用项目经费购置了一台殡仪专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费增加,使用项目经费购置了一台殡仪专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2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殡仪专用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殡仪专用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殡仪专用车辆。
因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5.8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0。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得分为60分,其中免除城乡困难基本丧葬费用发放标准、人数、合格率、及时性和群众满意度得分较高,执行率得分较低。
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率得分低,但群众满意度高,主要原因是南川区火化率有所下降,符合免除条件人数较少,但资金发放及时,群众满意度较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享受到惠民殡葬政策。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4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