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起草本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2.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组织拟订和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4.拟订和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5.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拟订本区临时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6.拟订和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承办区内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8.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9.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10.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养老服务体系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1.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2.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3.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会同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南川区行政区划图。
(二)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福利事务科。
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川区社会救助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南川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社会福利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殡仪馆、重庆市南川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南川委发〔2019〕8号)要求,将老龄工作职责划转至区卫生健康委,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转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救灾职责划转至区应急管理局,将医疗救助职责划转至区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148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64.5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126.0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591.2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639.9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9059.45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26.2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增加2645.7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1485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3706.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5万元,住房保障65.21万元,其他支出1049.7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639.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22.7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217.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64.5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64.5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77.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703.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长寿老人补助经费,代管干部工资及遗属生活费,村居委监督委员会经费,地名普查界线管理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75 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2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4.7 万元,比2019年减少11.3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 万元,比2019年减少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19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本年我局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机构改革将所属事业单位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划转至对应部门,本年不包含南川区殡仪馆三公经费部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9.52 万元,比上年增加38.67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进行了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5 万元、其他预算收入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9.9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我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04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金额 1691.36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14731.49平方米,车辆7辆。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20 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殡仪馆取得的丧葬服务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除上述内容外,民政局所涉及的预算科目:
1.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8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科目代码2080207):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080299):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便的支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反映民政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6):反映民政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儿童福利(科目代码2081001):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7.老年福利(科目代码2081002):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殡葬(科目代码2081004):反映财政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9.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代码2081005):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0.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代码2081107):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代码2081199):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代码2082002):反映民政局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3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代码2082102):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代码2082502):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01):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指区民政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代码2296002):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代码2296099):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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