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起草本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拟订本区临时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拟订和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和管理民政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稳定有关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内设5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福利事务科。下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南川区殡仪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147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85.89 万元,事业收入130.14 万元,上年结转961.7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379.0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521.33万元,事业收入增加4.08万元,上年结转减少462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2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477.82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108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5.51 万元,其他支出290.0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379.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3.53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482.61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7.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057.67万元,比2020年减少262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76.97万元,比2020年增加99.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980.7万元,比2020年减少272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长寿老人补助经费,村居委监督委员会经费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0.0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0.01万元,比2020年减少759.7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减少,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16.99 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减少7.01 万元,与2020年调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2.88 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与2020年调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减少5.19万元,与2020年调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3.82万元,比上年增加27.3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9.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4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52.5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59.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4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52.59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金额1736.3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14731.49平方米,车辆7辆。2021年拟购置固定资产6.45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殡仪馆取得的丧葬服务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丹凤 联系电话: 023-71417708
附件: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