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南川区殡仪馆负责殡葬设施的管理和提供殡仪服务。负责火化设施的管理和提供火化服务,负责公益性墓地设施的管理和提供骨灰安葬服务;负责殡仪服务设施的管理和提供殡仪相关服务;负责骨灰寄存室的管理和骨灰寄存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川区殡仪馆隶属于重庆市南川区民政局二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25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89万元,事业收入176.98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6.6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减少9.38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5.9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251.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7.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1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6.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4.8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2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9万元,比2022年减少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1万元,比2022年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5.79万元,比2022年减少8.26万元,主要用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用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246.38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319.13平方米,车辆5辆,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临芳 联系方式:023-7164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