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从2024年9月起,全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全护理)每人每月500元、二档(半护理)每人每月300元、三档(全自理)每人每月100元。特困人员丧葬费用按照一次性发放6个月基本生活标准执行。
四、申请材料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5.家庭消费支出有效证明材料(近半年水、电、气、通讯费等);
6.残疾人应当提供有效《残疾证》;
7.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银行账号。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联系方式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23-71422400
东城街道:023-71424105 南城街道:023-71421393
西城街道:023-71425037,023-64569325
三泉镇:023-71480024
南平镇: 023-71444037,023-64565877
神童镇:023-71442001
石莲镇:023-71440001 大观镇:023-71470001
兴隆镇:023-71475502 黎香湖镇:023-71638500
白沙镇:023-71479067 乾丰镇:023-71635000
河图镇:023-71476008 木凉镇:023-71633002
太平场镇:023-71477500 水江镇:023-71466013
中桥乡:023-71462099 石墙镇:023-71634000
楠竹山镇:023-71464588 山王坪镇:023-71463000
骑龙镇:023-71460600 大有镇:023-71495001
庆元镇:023-71497558 古花镇:023-71637062
合溪镇:023-71496568 金山镇:023-71490795
头渡镇:023-71492001 德隆镇:023-71493016
鸣玉镇:023-71455055 峰岩乡:023-71452500
福寿镇:023-71458000 石溪镇:023-71632008
冷水关镇:023-71451088 民主镇:023-7145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