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扶贫领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三是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监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四是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区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五是统筹协调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组织人力资源开发,开展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六是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本区以党政机关为主体的集团扶贫工作,组织民间力量扶贫工作。七是承担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八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南川委发〔2019〕8号)要求,在原区农委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资金计划科、监督管理科。下设一个事业单位:重庆市南川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40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00.4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39.7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802.44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37.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400.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8万元,农林水支出6307.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39.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02.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00.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0.45万元,比2020年增加83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2万元,比2020年增加20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人员增加1人,下属事业单位增加9人,共计增加10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888.63万元,比2020年增加631.4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增加等,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0年减少1.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影响接待较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5.9万元,比上年增加49.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10人,行政增加1人,下属事业单位增加9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金额135.32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车辆2辆,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凤 联系方式:023-7142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