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22号)、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精神,现就申报南川区2024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
2.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基础较好,具备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
3.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
二、建设要求
实施智慧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应用为重点突破,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促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山地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单位面积土地农业产出效益增加10%以上,提高劳动生产率15%以上。
三、财政补助资金及支持环节
申报主体根据项目预算,实事求是申报财政补助金额,每个项目可申报补助20-50万元,申报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补助资金的50%。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等方面的项目建设。主要补助基地物联网设备、数字化设备等直接相关的重点环节,不得用于土地改造、工棚搭建、种苗购置等其它基础性建设支出。项目须按照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项目实施方案(模板附后)
2.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其它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24年4月30日17时前报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与农机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1208075677@qq.com)。
五、申报程序
1.各申报主体结合生产实际,自愿申报并形成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文件,并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3.区农业农村委督促项目实施。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与农机管理科
龚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1429727。
附件:2024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