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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736573856B/2024-003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全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有关要求,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2023年农田建设补助项目开展了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摘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南川区开展2023年农田建设补助项目。本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主管,重庆市南川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组织,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本项目包括新增和改造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管护、建成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酸化土壤改良项目。本项目共计7个项目,40个子项目,其中: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实施5个项目(38个子项目),包括改造和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33个、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点建设项目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项目3个;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2个(2个子项目),分别为建成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项目、酸化土壤改良项目。

二、评价结论

2023年农田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4.55分,评价等级为“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一是因涉及土地纠纷,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如: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南庆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庆公司),合同约定20235月竣工,截至评价现场日,经业主、设计、监理、工程单位验收,暂未通过区级验收。

(二)个别项目产出数量未达预期

粮经种养循环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0202021年)项目建设任务6,401.00亩;根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共建设高标准农田6,262.40亩,实际完成率97.83%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1.核算不规范

粮经种养循环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0202021年)项目支出包含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技术服务费92,380.00元。

2.项目未建立合同台账

项目未建立合同台账,未能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情况,不便于对资金支付进度等进行管理监控。

(四)预算执行率低

2023年预算项目资金指标为9,172.19万元,预算执行金额8,251.38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率为89.96%

(五)部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粮经种养循环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0202021年)项目已通过区级验收,尚未做耕地质量评价,且区级验收意见书未对耕地质量进行查验。二是区级初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未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行量化评价。

(六)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

一是2021年石溪镇盐井村、五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移交协议未明确产权归属。二是从长效管理机制来看,区农业农村委未针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进行相关产量、水资源利用率等效益方面的考核。三是经现场勘察,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存在蓄水池门未锁、未见安全标识、蓄水池见底的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农田撂荒、山坪塘门无法关闭、便道开裂、路边杂草占道、水田干涸的情况。

四、建议

(一)优化项目实施流程,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调研,多听取群众意见(包括乡镇、经营主体、村民等),对合理意见吸纳采用尽量将可预见的困难提前处理,避免影响整体项目的进展。二是积极与发包人沟通,及时了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如未验收的具体原因,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二)针对部分项目产出数量未达预期

对产出数量未达预期的原因进行深入调研,如果目标设定不合理,应及时调整目标;同时,强化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

(三)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不合规

一是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性。二是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时间安排等进行严格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能力。三是建立合同台账,审查合同条款中关于支付时间、支付条件等具体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针对预算执行率低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过程监管、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施工、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标准,加强预算执行。

(五)针对部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耕地质量进行量化评价。

(六)针对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

一是签订《工程设施移交协议》时,明确产权归属,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后续管护进行监控。二是制定详细的农作物产量考核标准,定期进行实地测产,并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评估产量变化及原因;建立水资源利用效率的评估体系,实时收集灌溉用水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三是严格执行项目管护制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风险监控和预警,确保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风险事件。

(七)针对部分绩效自评指标依据不充分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及时完整地提交真实、客观、规范有效的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并妥善保存自评过程及结果支撑资料。

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林敏   联系电话:023-714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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