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4〕108号)、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15号)精神,现就申报南川区2025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
(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基础较好,具备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
(三)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
二、建设要求
实施智慧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围绕粮猪菜保供产业和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全景、全域、全局、全流程的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资源汇聚与融合为基础,以建设平台中枢智能调度分析能力为抓手,强化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智能化数据汇集、分析、应用和服务,强化农产品安全溯源、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销售能力提振,强化农业大数据资源建设、运用和管理,强化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成果应用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大脑建设。依托优势产业和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开展农业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等全流程数字化建设,探索打造智慧农业引领区。围绕本区域主导产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山地特色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
三、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单位面积土地农业产出效益增加10%以上,提高劳动生产率15%以上。
四、财政补助资金及支持环节
申报主体根据项目预算,实事求是申报财政补助金额,项目申报补助资金不高于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智能化试验示范、经营网络化资源汇聚、管理数据化集成应用等方面的项目建设。主要补助基地物联网设备、数字化设备等直接相关的重点环节,不得用于土地改造、工棚搭建、种苗购置等其他基础性建设支出。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项目实施方案(模板附后)
(二)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25年4月23日17时前报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与农机管理科(南川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7层725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1208075677@qq.com)。
六、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主体结合生产实际,自愿申报并形成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文件,并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三)区农业农村委督促项目实施。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与农机管理科
龚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1429727。
附件:2025年项目实施方案(模版)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