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水产养殖经营主体: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32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4号)要求,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100万元,支持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1000亩、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示范基地1-3个。按照“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竞争立项、项目公示”的原则,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南川区范围内从事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且在正常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其中申报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的主体有集中连片的稻田至少300亩以上;申报建设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示范基地的水产苗种繁育场面积30亩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申报业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租赁期剩余年限5年以上。
2.持有土地流转合同,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
3.拟建项目位置不得新占用基本农田(所属镇街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4.申报主体在2022—2024年无征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欠租等方向违纪违规的行为。
5.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即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基地、同一建设内容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享受财政资金一次补贴。申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及自筹资金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建设内容
1.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包括但不限于田间设施改造、优质苗种引进、品牌打造、技术培训等环节。
2.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示范基地。包括但不限于对水产种业基地进行标准化、智能化改造,改扩建繁育生产设施,完善尾水治理设施,改善养殖生产基础条件,引进水产良种品种,更新智能化设施设备等。
(二)补助标准
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按照500元/亩补助,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实际建设内容造价的50%进行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信息公开。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开项目申报相关信息,请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申报。
(二)乡镇初审。项目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同意推荐申报。
(三)项目审查。由区畜牧兽医渔业中心渔业发展科进行项目内部审查及外部审查。
(四)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五)集体研究。经评审后的项目提请区畜牧兽医渔业中心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
(六)项目公示。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项目下达。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南川区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报送时间。以纸质件形式将项目申报材料两套报送至区畜牧兽医渔业中心渔业发展科,并报送电子文档。2025年5月22日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超 联系电话:18184089931 QQ:446757904
附件:南川区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模版)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