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 142号),结合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及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做好今年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农机购置补贴监管项目,市级资金补助金额15万元。
2.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水平提升项目,市级资金补助金额15万元。
二、申报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择优推荐上报市级备案立项。
三、实施主体及条件
(一)实施主体
1. 农机购置补贴监管经费。承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部分重点区县农机推广机构。
2.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2.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具有主要农作物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基地规模500亩及以上,具备一定的生产作业服务能力;从事主要农作物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能承担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运行良好。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支出
(一)建设内容
1.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用于补贴机具核验、违规经营行为查处、补贴政策宣传培训等。
2.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围绕水稻、油菜、玉米、高粱、薯类等主要农作物开展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面积不低于500亩;重点围绕水稻钵毯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水稻绿色优质高效机械化直播技术、油菜玉米高粱机械化轻简生技术、薯类全程机械化技术等开展技术试验;开展技术培训、专家咨询研讨、举办机械化生产作业演示活动或田间日活动等;集成实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通过开展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优化机械化生产工艺路线和装备,建成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基地。
(二)补助资金
1.农机购置补贴监管经费。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用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
2.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程机械化示范片中的物化补贴;开展技术试验及对比试验;新机具、新设备的引进创新及租赁等;开展技术培训、专家咨询、举办机械化生产作业演示活动或田间日活动等;项目实施有关劳务费、宣传印刷费、参加市级及以上技术交流培训差旅费等。
五、申报材料
请认真编制、填报《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表格。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中实施方案建设期限为1年。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六、报送要求
材料实行双面打印、单个项目简单装订。《项目实施方案》经所在地乡镇预审后,加盖政府公章,与项目相关表格资质佐证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三份,同时报备电子文档)装订成册,于4月25日前,报送到区农委农机管理科,联系人:龚九聪、牟参 ,电话:023-71414967 ;逾期不予受理。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