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服中心、各有关业主: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精神,为完成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结合实际,组织各乡镇(街道)农服中心、有关业主申报该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项目区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化学农药用量较农户常规防治减少15%以上、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
二、申报补贴对象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严格记录农事生产活动、能够按照有关技术要求正确应用绿色防控产品且积极性较高的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要补贴对象,申报主体在本年度申报并实施了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相同的,本次不得申报(由项目申报主体作出诚信承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条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必须是在南川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原则上是南川区农村户籍,且通过主管部门认定;
2.正常经营1年以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工商执照登记的成立日期为参考依据,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以通过主管部门认定日期为参考依据;
3.具有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相应的自筹资金,具有完成项目任务必备的人才条件、基础设施,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去年同一类项目实施绩效未达标的,今年不得申报。
5.征信无不良记录。
三、作物和规模
实施规模面积5500亩,其中水稻5000亩、蔬菜500亩,优质稻基地、往年同类项目实施绩效明显的业主,以及对获得“两品一标”认证(包括绿色食品认证或地理标志认证)条件的单位,优先考虑安排。每个业主申报面积最低为100亩,最高不超过1000亩。
四、建设内容
该项目在水稻、蔬菜作物上实施。
水稻:以防治螟虫、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瘟病、纹枯病为主,在集成运用抗(耐)病品种、水肥管理、适时晒田等农艺措施的基础上,可选择色板、毒蜂.杀虫卡(稻螟赤眼蜂)、诱剂等理化诱控产品,金龟子绿僵菌等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低用量农药+减量助剂(必选)”,融合运用统防统治(全生育期限2次)技术防控病虫害。业主需选择2种以下技术来实施。
蔬菜:以业主种植蔬菜的主要病虫害为主,可优先选用杀虫灯、黄(蓝)板等理化诱控产品,结合“生物农药+低毒低残低用量农药+减量助剂(必选)”,有条件的业主开展统防统治(全生育期限2次),减少农药使用量和保护环境安全,控制病虫为害。
绿色防控技术补贴产品在《重庆市2023年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服务)名录》(见附件3)中选择,所有产品价格均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格。产品使用要符合作物生产安全要求。
五、补贴方式、标准
该项目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验收合格,一次性补贴给项目建设实施单位。
补贴标准:绿色防控产品补贴标准不超过70%,水稻每亩补贴不超过180元,蔬菜每亩补贴不超过300元。单个项目总补贴资金不得超过20万元。
六、申报要求
1.时间要求。请各有意向申报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前申报,并填写南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补贴项目申报表(含诚信承诺,见附件1),申报单位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1份,报区植保植检站,联系人:张晓娜,联系电话:71413136,13594542656,邮箱735809361@qq.com;补贴政策咨询:赵亮,联系电话:71413136,13320363661。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后,经南川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可适当作出调整后,再编写实施方案(见附件2)上报,作为项目建设“先建后补”依据。
2.同一项目、同一实施主体不得多头、重复申报。经发现属重复或多头申报项目,将记入“黑名单”;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3.各申报主体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保存、管理,真正有效地发挥档案的功能和价值。
附件:1.2023年南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补贴项目申报表
2.2023年项目实施方案
3.重庆市2023年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服务)目录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