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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736573856B/2025-00132 [ 发文字号 ] 南川农委发〔2025〕8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南川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9号)文件安排,经相关乡镇申报、区级部门评审复核、区农业农村委党政办公会议审核,报区领导审定,现将南川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安排

本次下达南川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共计9个,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73万元。(具体安排计划详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各乡镇(街道)和业主单位要按本次所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严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严禁重复申报补助,否则收回项目资金,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行业要求落实

(二)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各乡镇(街道)和业主单位务必抓紧项目实施,每一个项目要落实分管领导、管理和技术人员,各司其职,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业主或者乡镇(街道)原则上在60日内组织项目实施。除受季节性农事活动或者自然灾害影响等特殊原因外,凡60日以上未开工的项目,由区财政局收回资金,区农业农村委重新安排项目。经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启动的可拨付30%的启动资金,进度过半后可按序时进度划拨进度资金。项目完工后由属地乡镇(街道)自查验收合格并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完善项目资料,向区农业农村委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委现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拨付剩余项目资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按照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川发改委发〔2025183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认真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和业主单位要按照《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管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等规定,认真履行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落实镇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各乡镇(街道)和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绩效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绩效运行监控。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将资金到账、安排、拨付及项目实施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门户系统,做到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匹配、项目与脱贫户受益情况关联,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财政投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行报账制管理,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超过30万元的项目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关项目进行完工审计,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五)做好资产确权登记和后续管护运营。项目建成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等。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公益性项目资产要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资产权属归村(社区)的要按照要求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经营性项目资产根据产业项目经营主体自筹和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入比例,对项目资产进行权属划分,经营主体自筹资金形成的资产归经营主体所有,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原则上归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项目经营主体签订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资产收益合作协议,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原则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项目资产年收益率不得低于当年1月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应按照相关要求逐个登记,对其中属于不动产的,要依法办理确权登记。项目建成投用后,要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加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

附件:南川区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南 川 区 财 政 局    

                          20256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监督电话:023-71422157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71425489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

南川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实施年度

实施单位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资金性质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备注

主管部门

业主单位

总投资

财政衔
接资金

其他资金

受益总人口数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数

合计

373

373

0

1977

207

1

2025年古花镇红光村农产品销售设施及充电桩配套设施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红光村

2025年

区农业农村委

古花镇人民政府

1.新建农产品销售用房(含附属配套用房2间、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1间)约90㎡,包含农产品销售柜、室内配套设施设备等;2.新建充电桩设施设备(四枪设备)、监控设备1套。

70

70

中央资金

280

5

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农户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方便178环线游客充电难问题。解决5人次临时就业,涉及脱贫户2户3人。

10人参与(含脱贫人口2人)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定,5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3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带动就业,增加群众及脱贫人口收入。

2

2025年南川区福寿镇辣椒种植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全镇

2025年

区农业农村委

福寿镇人民政府

发动农户、种植大户等种植辣椒1400亩,进行辣椒种苗补助等。

50

50

中央资金

170

10

通过实施2025年南川区福寿镇辣椒种植产业项目,全力发展辣椒产业,力争通过发动群众种植辣椒,达到拉动区域内辣椒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带动周边农户40户增收的效果。

12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项目实施可通过流转土地、种苗育苗等方式带动周边40户农户增收。

3

2025年南川区庆元镇龙园村、龙溪村杨柳咀至老鹰溪产业路路基平整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

新建

龙园村、龙溪村

2025年

区农业农村委

庆元镇人民政府

维修整治杨柳咀至老鹰溪全长2.395公里公路路基,路面路基宽4.5米。主要建设内容:1.公路基础开挖约计9537.2m³。其中:土方约计2988.2m³,石方约计6549m³;2.浆砌公路护肩墙约计85.8m³;3.公路涵洞5处,长约计36m;4.公路涵桥1座长约10米。

45

45

中央资金

628

37

通过实施该项目,达到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打造农旅融合发展产业延伸,惠及110户628人。其中脱贫户9户37人。

18人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解决龙园村、龙溪村出行难问题,带动周边群众产业发展。

4

2025年南川区福寿镇腾盈农业辣椒基地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农胜村

2025年

区发展改革委

福寿镇人民政府

1.晒坝硬化1700平方米;2.堡坎100立方米;3.水池3口共400立方米,63型水管2000米,50型水管1500米。

60

60

中央资金

150

15

全力发展辣椒产业,力争通过发动群众种植辣椒,拉动区域内辣椒产业,将带动周边农户80户增收。

12人参加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议,通过项目建设增加农胜村村民增收、有力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建设期间提供就业岗位30余人,其中脱贫户3户。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5

2025年南川区南平镇玉龙村入户路及护栏安装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

新建

玉龙村

2025年

区发展改革委

南平镇人民政府

1.新建3米宽入户路1780米;2.安装龙洞口蓄水池安全护栏270米。

32

32

中央资金

300

20

项目实施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2、3社90户300人左右的出行,其中涉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5户20人出行环境。

8人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定,20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拔,4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建设可带动周边农户务工,改善农户出行条件。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6

2025年南川区神童镇桂花村1、2社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

新建

桂花村

2025年

区发展改革委

神童镇人民政府

1.新建生产便道300米、晒坝10个;2.庭院整治10户;3.修复水毁路2处;4.安装护栏300米。

30

30

中央资金

200

17

项目实施后可改善1、2社群众居住环境,惠及易地扶贫搬迁户4户17人。

5人参与前期项目决定会议,5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3人参与项目实施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项目建设带动农户务工,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7

2025年南川区水江镇梓潼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

改建

梓潼村

2025年

区发展改革委

水江镇人民政府

梓潼村村委及周边农户院坝整治680平方米,梯步90平方米,砌堡坎整120米,入户路硬化210米。

30

30

中央资金

150

23

项目实施后可完善梓潼村基础设施和方便群众出行、涉及一般群众150余人,涉及脱贫人口6户23人,惠及易地扶贫搬迁群众1户3人。

230人参与(含脱贫人口30人)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定,5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3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带动就业,增加群众及脱贫人口收入。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8

2025年南川区太平场镇河沙集中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

新建

河沙村

2025年

区发展改革委

太平场镇人民政府

1.安置点住房外墙维修170平方米;2.外围堡坎维修100立方米;3.新建安全护栏30米、安全栅栏100米;4.新建工具房55平方米;5.安装声控灯12套;6.新增长条桌椅6套;7.完善晾衣棚等搬迁群众便民服务设施。

30

30

中央资金

99

80

本项目通过提升基础设施,改善农户居住条件,涉及47户99人受益,其中脱贫户33户80人,易地搬迁户24户70人

10人参与前期项目决定会议,10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5人参与项目实施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项目建设可吸纳农户务工,建成后改善农户生产生活环境。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9

2025年南川区河图镇河园社区设施农业示范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河园社区

2025年

区农业农村委

河图镇人民政府

1.新建泵房32㎡;2.采购安装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1套;3.采购安装喷灌管网设施22亩;4.新建耕作道100米,宽2米,厚0.1米;5.新建大棚排水沟渠1000米。

26

26

中央资金

350

35

项目实施后,联合社通过土地流转和劳务承包,实现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2万元/年,带动农户土地流转130户增收17万元,带动周边农户就近务工40人增收20万元(优先吸纳脱贫户务工,预计脱贫户增收5000元/年)。

15人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定,15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拔,5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实施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带动农户土地流转、周边农户就近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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