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88号)和市商务委、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层面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的通知》(渝商务〔2021〕250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就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紧扣率先实现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战略任务,立足特色化、面向同城化,围绕建设山清水秀旅游名城、大健康产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基地、消费品工业高质量集聚区、景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主城都市区后花园,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促进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聚集重点,统筹兼顾。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确保不出现大面积滞销卖难、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定期调度,长期坚持。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度。
(三)创新方式,共享共赢。积极推广定向采购、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直播带货等帮扶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生产端消费端互利共赢。
(四)强化监管,逐步规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同治理机制,推动消费帮扶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扩大产品和服务定向消费
(一)做好消费协作采购帮扶。继续把消费帮扶纳入区级帮扶集团帮扶、“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重要内容,组织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金融机构等活动,实现多方共赢,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人行南川支行、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
(二)做好预算采购帮扶。严格执行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落实工会经费购买区内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鼓励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农产品和到脱贫地区旅游。(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总工会、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
(三)动员社会力量采购帮扶。开展“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行动,建设“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基地。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消费帮扶,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原材料。探索通过“积分抢购”“满赠满减”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持续扩大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区工商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四、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体系
(一)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等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完善产地“最初一公里”初加工设施设备,打通农产品流通“大动脉”。推进农贸市场、社区超市、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终端网点建设,提升农贸市场、菜市场“最后一公里”惠民功能,畅通农产品流通“微循环”。(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二)推动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引导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投资合作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强合作,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直采规模。支持脱贫地区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粮交会,开展客运场站服务区帮扶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优势,积极拓展新型产销衔接方式和渠道。(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工商联)
(三)深入实施“数商兴农”行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销售脱贫地区产品。提升4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5G基站建设,降低网络费率。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进184个行政村村级邮乐购站点建设,推动快递物流企业下沉。(区商务委、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邮政公司)
(四)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效率。健全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构建区—乡—村三级物流节点,推进村级农村物流节点全覆盖。规划布局冷链物流设施,加强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交通局、区供销合作社)
(五)扩大农产品出口。依托“3+2”特色产业和中欧班列(渝新欧)、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开放渠道,助力脱贫地区农产品拓展东盟、欧盟市场。引导外向型农业集聚发展,打造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政府外办)
五、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
(一)加强农产品滞销监测。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农产品产销监测领域的运用,加大监测频率,拓宽监测品种,提高智能化分析水平。建立完善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指导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农户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农产品上市时间。(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二)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研究探索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重点生产基地、重要消费机构产购销链条化的农副产品滞销应急处置方式,建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城市医疗及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消纳滞销农副产品机制,鼓励区级重点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库存,就地就近解决农副产品滞销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供销合作社、人行南川支行)
(三)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战疫战灾行动。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自然灾害对农产品流通销售的影响,切实发挥各类消费帮扶机制作用,组织产销对接,加强电商帮扶,帮助存在滞销风险、出现滞销苗头的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
六、提升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一)推动特色农副产品规模化发展。推动“3+2”特色产业发展,培育“一村一品”。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增强特色农副产品持续供给能力。积极引导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向脱贫地区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聚。(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
(二)打造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注重历史、文化、地理等资源挖掘,着力培育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知名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持续构建以“金佛山珍”区域公用品牌为支撑、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南川区农特产品品牌体系。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与有影响的地方媒体、新媒体深度合作,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委)
七、促进文旅休闲等服务业提质增效
(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编制《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举办乡村休闲旅游推介活动,引导脱贫地区乡村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等复合型业态模式转变。围绕脱贫乡镇、村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配套建设休闲步道、自驾车房车营地等体验式设施,完善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农业观光园,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旅游数字化建设。(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乡村振兴局)
(二)大力培育乡村特色文化。加强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注重在景区景点、文旅项目、康养综合体的打造上融入特色文化,启动宋蒙元山城防御体系遗址龙岩城考古调查和研究,全力推进龙岩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石溪板凳龙、金山打闹、大有山歌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推广大众参与式评价、沉浸式体验等经营模式,促进文化资源与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八、深入推进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和平台建设
(一)继续开展脱贫地区帮扶重点产品认定。按照“市场主体自愿申请、主管部门认定、定期公示发布”的流程,广泛发掘带动效果好、质量安全的优质产品,把好产品、好品牌推向市场。(区乡村振兴局)
(二)升级消费帮扶专馆专柜专区。扩大消费帮扶专柜投放,拓宽消费帮扶专区覆盖范围,引导区消费帮扶馆提档升级。(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
(三)加强帮扶重点产品质量价格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对纳入消费帮扶范围的农副产品和相关服务质量价格的执法与监管。综合采取财税、土地、金融、征信、行业准入等手段,加强市场主体行为约束管理,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人行南川支行)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消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乡村振兴、商务工作的副区长共同担任召集人,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乡村振兴局,下设提升农产品供给品质、帮扶重点产品认定与质量价格监管、政府预算采购与工会经费采购、“一区两群”对口协同武隆区消费帮扶、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乡村文化旅游消费帮扶等6个专班。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示范引领。围绕供应链、流通链、生产链建设,持续打造“金佛山珍”公用品牌,创建消费帮扶产地示范区,培育消费帮扶示范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帮扶示范专馆专柜专区和优质帮扶产品发展,并整合有关政策资金予以支持。
(三)强化政策激励。各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项目资金,区财政每年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消费帮扶资金,支持帮扶产品认定、“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冷链仓储设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农贸市场改造、产销对接、数商兴农、加工收储、会展推介、产品包装和滞销消纳等工作。对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且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评优评先等方面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倾斜支持。
(四)强化考核指导。将消费帮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区级帮扶集团定点帮扶、预算采购等考核内容。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牵头建立健全消费帮扶数据统计分析体系,下达年度指导性计划,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附件:2021年区级层面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区级层面消费帮扶重点推进工作事项
序号 |
重点工作事项 |
责任
单位 |
1 |
加强消费帮扶宣传报道,深入宣传推介我区各级各部门消费帮扶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 |
区委宣传部 |
2 |
组织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协调户外公益广告载体刊播公益广告等,引导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
3 |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平台资源,鼓励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持续加大对农特产品销售力度。 |
区委网信办 |
4 |
帮助培育“乡土网红”,助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
5 |
引导互联网企业开展结对帮扶,积极帮助销售农产品,持续推动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增收致富。 |
6 |
开展农副产品进机关活动。鼓励区直机关以单位或帮扶集团的名义,组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的农副产品进机关,促进产销对接,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依托“淘乡村电商”“金佛山珍”等平台,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农副产品现场展销、义卖活动。 |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
7 |
开展农副产品集中采购、直供直销活动。鼓励单位机关食堂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鼓励机关工会采购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特色农副产品作为节日慰问品、活动奖品。 |
8 |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乡村旅游活动。鼓励机关党组织依托区内旅游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鼓励机关工会组织按相关规定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开展文体活动和春秋游。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 |
9 |
积极对接市发展改革委,根据要求组织粮油企业参加第三届全国脱贫地区优质特色粮油产品展销会,推介南川特色农产品,提升南川粮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区发展改革委 |
10 |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城乡冷链和物流项目建设。 |
11 |
利用好“e帮扶”平台,发动引导学校干部职工个人购买贫困乡镇、村特色农副产品。积极推动学校做好贫困乡镇、村农副产品直供食堂、工会福利采购及进帮扶专柜工作。 |
区教委 |
12 |
积极建设科技特派员推荐和代言的“特农淘”电商平台,强化供需对接。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效应,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开展人才培训。 |
区科技局 |
13 |
支持本地消费帮扶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参加中国(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和“渝见美品”消费品工业品牌直播周,提升品牌知名度。 |
区经济信息委 |
14 |
动员规上工业企业或工业行业社会组织会员采购重点消费帮扶产品和原料。 |
15 |
完成2020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20个4G基站建设。 |
16 |
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帮扶。 |
区民政局 |
17 |
指导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区财政局 |
18 |
配合区经济信息委持续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行政村4G网络建设和深度覆盖。 |
19 |
试点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探索机制体制、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方面融合发展新模式。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推广统一的农村物流服务标识。 |
区交通局 |
20 |
加快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依托客货运站、邮政所、商业网点、供销社、农资站,加强多点合一、资源共享,推进村级农村物流节点全覆盖。 |
21 |
指导支持企业开展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试点。 |
区农业
农村委 |
22 |
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中国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博会、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等主流农业展会,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等活动。 |
23 |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区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 |
24 |
强化信息进村入户电商服务功能。拓展益农信息社仓储、物流、包装、储运等功能,将益农信息社打造成为网络代购点、农村物流配送站和自提点,推动农村市场“线上+线下”的服务模式。 |
25 |
会同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牵头制定《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加强消费帮扶工作的组织调度。 |
区商务委 |
26 |
会同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建立消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27 |
深化产销对接帮扶、电商帮扶,提升消费帮扶专区。 |
28 |
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组织开展乡村旅游消费帮扶活动。 |
区文化
旅游委 |
29 |
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消费对口帮扶区县的农产品和服务,完成帮扶集团消费帮扶任务。 |
30 |
继续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进医院,鼓励医院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 |
区卫生
健康委 |
31 |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培训,细化认证证书到期提示和延续帮扶措施。 |
区市场
监管局 |
32 |
会同区商务委等部门牵头制定《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建立消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区乡村
振兴局 |
33 |
开展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持续推动消费帮扶专馆运营管理,优化消费帮扶专柜投放。 |
34 |
会同区商务委建立完善消费帮扶数据统计分析体系,定期通报消费帮扶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考核。 |
35 |
会同区商务委等有关单位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周系列活动。 |
36 |
组织、帮助脱贫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等入驻“832平台”和“村村旺”平台,扩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 |
区供销
合作社 |
37 |
积极参加全国总社举办的“2021消费帮扶·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 |
38 |
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消费帮扶行动。 |
39 |
举行“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仪式,把消费帮扶纳入重点工作进行推动,引导民营企业线上开设专区专馆、主题带货直播等方式,线下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展销会等方式,大力采购消费帮扶重点产品。 |
区工商联 |
40 |
打造“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基地,举办产销对接活动。 |
41 |
动员脱贫地区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推动特色农副产品销售。 |
42 |
全面落实工会经费购买区内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 |
区总工会 |
43 |
鼓励引导基层工会组织到脱贫地区开展工会活动。 |
44 |
引导工会会员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 |
45 |
组织参与团市委举办的2021川渝青年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为脱贫地区涉农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扶持、展示交流、导师帮扶等服务。 |
团区委 |
46 |
组织参与团市委举办农村电商培训班,帮助涉农青年掌握电商实操技能,提升涉农青年创新创业能力。 |
47 |
组织参加市妇联开展的“巴渝网姐邀你购”农村电商助销活动,积极发动“巴渝网姐”利用电商平台帮助脱贫地区妇女销售农特产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
区妇联 |
48 |
积极发动女性社会组织、巾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多方力量,积极参与脱贫地区农特产品消费帮扶,助销农特产品,助力妇女增收。 |
49 |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消费帮扶力度。 |
人行南川支行 |
50 |
配合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推动消费帮扶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