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南川区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具体举措》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重庆市南川区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具体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发〔2021〕1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具体举措〉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具体举措。
一、规范对村级组织的达标评比和检查考核
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督查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等文件要求,科学确定目标管理考评项目,对村级组织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建立统一的考核评比机制,防止同一项目重复考核。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不得自行增设、调整、变更对村级组织的评比达标考核项目。常规的执法、业务性检查考核,要严格控制数量、规模、时间,依法、有序常态化实施。(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简村级组织参加的会议和活动
大幅压缩各级各部门要求村级组织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需要村级组织参加的会议定期集中“打包”召开,采取多会合并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将工作安排与任务落实同步进行。减少开会时间,与会人员要抓重点说要点,不说套话空话,提高工作效能。(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农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减少台账和材料填报
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摸清区级有关部门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工作性报表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清理报表、整合和取消批台账和材料报表,规范区级部门向基层布置报表工作。研究推进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套表”制度,将相关部门法定统计指标统一纳入,并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农办、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统计局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线上政务应用
在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的基础上,结合“渝快办”“互联网+督查”等工作,进一步统筹整合相关信息平台和工作群,促进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减轻基层重复录入和系统维护负担,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推动基层干部投入更多精力解决群众实际具体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
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3号)及市民政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的通知》(渝民发〔2021〕6号)要求,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在村级组织设立的工作机构加挂的各种牌子,能整合的整合,能取消的取消;落实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0〕27号),严格落实应出具的证明事项,建立完善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对加重村级组织负担的行为及时纠正。(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落实重庆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基〔2020〕9号),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未纳入“自治清单”“协助清单”的事项,如需由村级组织承担,应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基层减负的要求
严格落实《重庆市南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鼓励基层探索创新
将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鼓励大观镇、木凉镇、兴隆镇、河图镇等乡村振兴示范镇要在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区委农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督促指导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抓好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具体举措的落实,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将“规范对村级组织的达标评比和考核检查”“精简村级组织参加的会议和活动”“减少台账和材料填报”“规范线上政务应用”等4个方面工作情况纳入区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督查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区委督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