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三农”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件大事。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渝委农组〔2021〕5号)要求,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
《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与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共同构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夯实了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二、狠抓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区农业农村委要履行好对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重要职责,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持续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加快形成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常态化督查检查机制,把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区农业农村委要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建立健全配套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法律中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等要求,抓好规划统筹、实施指导、协调督促、考核评价等重点任务落实,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有效发挥法治对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为新阶段我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开展专题学习。把《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同时要专门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组织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配发《乡村振兴促进法》单行本等学习资料。
(二)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将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其他重点普法工作共同部署、一体推进。将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普法学习和宣传。
(三)针对性开展培训。区分不同对象特点,针对性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教育培训。强化对执法人员及农村基层干部的集中学习培训。将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将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区委党校相关主体班培训内容。
(四)多平台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直播平台等渠道,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在区内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结合“农民丰收节”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把《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学习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农民学法用法案例征集活动。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通过公益短信、画报、图解、动漫、短视频、知识问答、公益广告等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普法宣传教育。乡镇(街道)办公场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群众集中场所,通过编制宣传栏、播放宣传短片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抓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实施
(一)全面实现法条任务化。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要对照《乡村振兴促进法》梳理形成贯彻落实的重点事项清单,由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抓好落地。要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等落实到“三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具体规定融入到规划制定、政策谋划、文件起草等各项日常工作中,做好有效衔接。
(二)强化执法能力提升。抓住《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的有利时机,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到位、“三定”印发到位、人员划转到位、执法保障到位,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牢固树立以办案数量和质量衡量执法成效的理念,重点围绕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检验、品种权保护、长江禁渔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定期通报典型案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