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横向联动。今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委与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5次禁渔联合检查,检查中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重点针对非法捕捞、市场销售等方面进行检查,共检查禁渔重点区域25处,市场33家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法销售行为,对部分餐馆涉野生鱼的店招和菜单进行了及时纠正。二是常态检查。今年以来,区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区21条禁渔河流开展了全覆盖巡查,驱离违规垂钓人员500余人次,对区内涉渔市场、渔具店、鱼类餐饮场所开展了3轮拉网式检查,到30个涉禁渔乡镇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运输禁渔水域野生鱼行为,重点检查“三无”船舶涉渔、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区农业农村委共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6起,罚款0.67万元,没收违规垂钓鱼竿80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