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4.牵头负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控制和监管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按照权限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
10.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主管的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与区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川委办发〔2019〕51号),设立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重庆市南川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南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南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7个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区委、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南委编办函〔2019〕53号)、(南委编办函〔2019〕71号)、(南委编办函〔2019〕72号)、(南委编办函〔2019〕73号)要求,同意划转区人力社保局外国专家管理职责至区科学技术局,同意划转区人力社保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至区医疗保障局,同意划转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职责至区委组织部,同意划转区人力社保局军官转业安置职责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人力社保局已完成机构改革推进并划转相应职能职责,在年度预决算执行中已依据相应规定调整。涉及经费2755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70万元,项目支出27056.40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247.92万元,支出总计6247.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1.79万元、减少47.71%,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划转,涉及相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23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4.93万元,减少47.82%,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划转,涉及相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4.78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3.1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22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11.56万元,减少47.85%,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划转,涉及相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83.09万元,占39.89%;项目支出3741.92万元,占60.1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7万元,增长74.35%,主要原因是四季度公务平时考核应发未发部分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47.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37.82万元,减少46.53%。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划转,涉及相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50.96万元,减少46.65%。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划转,涉及相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5.84万元,减少17.86%。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划转,涉及相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47.59万元,减少46.67%。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划转,涉及相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5.61万元,减少17.99%。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职责划转,涉及相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7万元,增长74.35%,主要原因是四季度公务平时考核应发未发部分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83万元,占19.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43万元,减少19.8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8.26万元,占64.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7.53万元,减少29.68%,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92.26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2万元,减少9.6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减少。
(4)农林水支出754.72万元,占12.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1.72万元,增长632.74%,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项目支出增加。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9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支持中心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65.44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5万元,减少11.7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32万元,减少5.3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41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1万元,增长9.45%,主要原因是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6万元,下降52.8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0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6.6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9万元,下降51.7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0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3万元,下降25.2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核减公务用车一台。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5.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劳动保障监察、交流学习、上级调研指导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3万元,下降73.9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7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1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
经费支出411.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1万元,增长9.45%,主要原因是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29.72%,主要原因是各级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10.76%,主要原因是各级组织培训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763.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9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1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上、低于90分,评价结论为良;0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60分以上、低于80分,评价结论为中;1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低于60分,评价结论为差。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劳动监察“两网化”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于全区10万职工,全年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8000万元以上,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达1亿元以上,办理执法案件210余件以上,处置突发群体性案件50件以上的项目目标。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劳动监察保障服务大于10万人次,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数大于8000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数大于1亿元。二是服务保障全区各类企业数大于2000家,处置突发群体性案件数大于50件次,全年处理各类案件数超过210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区工业园区各类企业越来越多,各类纠纷越来越凸显,但工业园区未纳入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和管理,时有因为各类信息不对称不及时导致干预滞后案件被动等情况。改进的措施是,将工业园区总体吸纳到原有的网络和网格内统一动态监管,同时追加两网化内的所有乡镇和园区的经费预算,着力解决劳动监察重点区域全覆盖。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47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