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有关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流程,具体经办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服务业务。
3.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征缴和支付计划草案,协助实施养老、工伤保险统一征缴管理,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4.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日常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5.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审计稽核力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
6.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建设规划和标准,保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7.负责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
8.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各类人员基础信息准确。
9.负责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对用人单位不偿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负责按照规定进行追偿。协助做好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指导管理工作。
10.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保险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中心内设综合科、网络信息统计科、政策宣教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科、稽核科、公共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退休审核科、养老待遇核发科和工伤保险科12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201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94万元,增长22.0 %,主要原因是新增原村(居)委干部生活补贴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生活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标,致收入较上年增加。支出总计201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94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新增原村(居)委干部生活补贴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生活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标,致支出较上年增加。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201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94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新增原村(居)委干部生活补贴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生活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7.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201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94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新增原村(居)委干部生活补贴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生活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标。其中:基本支出1077.76万元,占总支出的53.4%;项目支出939.94万元,占总支出的46.6%。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17.7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4.40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新增原村(居)委干部生活补贴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生活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标。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04.40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新增原村(居)委干部生活补贴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生活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40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新增原村(居)委干部生活补贴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生活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特殊人员代发代管资金有结余。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4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新增原村(居)委干部生活补贴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人员生活补贴调标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特殊人员代发代管资金有结余。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8.01万元,占9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1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为特殊人员代发代管资金有结余。
(2)卫生健康支出32.87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上调。
(3)住房保障支出61.82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49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工资组成增加基础绩效、人员职务职级晋升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5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6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包含部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开展中央在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4.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频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2年无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1年、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社保相关业务宣传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7万元,增幅34.5%,主要原因为社保政策宣传下乡频次增加。
公务接待费1.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社保局、区县社保局到我单位调研社保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5.6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单位无相关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为外出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6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2021年公用经费包含部分人员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92.5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自评详情见公开10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11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