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前调解,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立案和处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专职、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日常管理;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7名,实有人数14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344.52万元。较上年增加344.5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
数据组成是:本年收入344.52万元。本年支出344.52万元。
2.本年收入情况
2025年度收入合计34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5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
3.本年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支出合计34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5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344.5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为344.52万元。较上年增加344.5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
数据组成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44.5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4.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52万元,本年支出344.52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344.5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6%,主要原因是滚动调资,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16万元,占比88.6%,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参公人员2人,且人员滚动调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17.24万元,占比5%,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调出2人,医疗保险指标调减。
住房保障支出22.12万元,占比6.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参公人员2人,且人员滚动调资,公积金支出增加。
2.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4.84万元,较上年增加284.8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9.68万元,较上年增加59.6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9%,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7万元,较上年增加1.5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5.6万元,较上年增加1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增加59.6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故上年无数据。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本年度从本级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核算,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5年度我单位无项目预算,未开展自评。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7.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平英 02371647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