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有关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流程,具体经办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服务业务。
3.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征缴和支付计划草案,协助实施养老、工伤保险统一征缴管理,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4.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日常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5.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审计稽核力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
6.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建设规划和标准,保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7.负责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
8.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各类人员基础信息准确。
9.负责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对用人单位不偿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负责按照规定进行追偿。协助做好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指导管理工作。
10.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保险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中心内设综合科、网络信息统计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科、稽核科、公共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退休审核科、养老待遇核发科和工伤保险科12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240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数据组成是:2025年本年收入2400.59万元。本年支出2400.59万元。
2.本年收入情况
2025年度收入合计240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晋职晋档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0.59万元,占100.0%。
3.本年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支出合计240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人员晋职晋档,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07.91万元,占总支出的46.2%;项目支出1292.68万元,占总支出的53.8%。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为2400.59万元。较上年增加33.5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数据组成是:2025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400.5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00.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400.59万元,本年支出2400.5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33.5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人员晋职晋档,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7%,主要原因是特殊人员代发代管资金年初预算数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大于本年执行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9.04万元,占比94.5%,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9%,主要原因是特殊人员代发代管资金年初预算数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大于本年执行数。
卫生健康支出58.62万元,占比2.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人员晋职晋档,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69.86万元,占比2.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人员晋职晋档调资,增加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支出。
2.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0.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1.19万元,较上年增加44.59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人员晋职晋档调资,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186.72万元,较上年增加9.41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9%,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共计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频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万元,增长489.8%,主要原因是新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调拨应急保障车1辆。
2.具体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5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6%,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社保业务宣传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6%,主要用于接待市社保局和区县社保中心到本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及业务指导,接受其他部门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5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9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99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外出业务培训增加。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4.02万元,较上年减少9.48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承“过紧日子”的理念,厉行节约,按照要求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41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在职人员,相应办公支出增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电脑、打印机办公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292.68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社保业务补助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0.50万元,评价得分96.82分;对特殊群体代发代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1.15万元,评价得分96.52分。绩效评价发现了以上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较薄弱、绩效评价指标设置较为宽泛的主要问题,提出继续加强项目库建设,兼顾数量与质效,完善支出标准,树立预算绩效监控理念,构建多层次的绩效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的全面性的工作建议。对特殊人员代发代管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39.5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对社保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对员额内编制外人员劳务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4.4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对原村(居)委干部生活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83.9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7.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雅怡023-6456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