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 号)、《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渝就业发〔2022〕2 号)文件精神,确保全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创业工位筹建
重庆邦力创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每年免费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者提供22个创业工位(免费使用不超过一年),具备宽带网络、共享会议室等拎包入驻的办公条件,并可提供工商、税务、法务、知识产权、政策咨询、金融贷款、创业指导等孵化服务。
第二条 入孵要求条件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青年人才可申请创业工位1个,自入驻当月起,最长免费使用1年。创始团队成员都符合条件的,提交股权(合作)协议、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查真实,可申请增加创业工位数量,最多3个。
1.法人代表(项目创始人)是年龄16-35周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含在校大学生);
2.有创业项目,且有创业工位使用需求。
第三条 受理及审核
申请人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前往重庆邦力创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申报:
1.《青年人才免费创业工位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院证明);
4.工商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未进行工商注册则需提供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并承诺6个月内注册工商营业执照)。
第四条 报到、入驻及管理
1.申请人携《青年人才免费创业工位申请表》到重庆邦力创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报到,按孵化中心要求办理入驻手续。
2.创业青年需与重庆邦力创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签订入驻协议,自觉遵守孵化中心规章制度,接受日常管理。
3.重庆邦力创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对使用创业工位的青年人才进行日常管理,并提供创业服务。孵化中心应当定期对入驻创业工位的青年人才创业项目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创业项目进展、创业青年人才的表现和需求,提供相应的创业孵化服务,记录好《青年人才免费创业工位服务台账》(附件2)。
4.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给予清退处理,并将申请人信息列入黑名单:
(1)申报材料作假;
(2)有偿转让或转租本人使用的创业工位;
(3)不办理手续,擅自退出创业工位。
5.存在下列情形的,给予警告、并批评教育,累计两次者,予以清退处理:
(1)月度出勤率低于30%;
(2)非本人使用创业工位;
(3)违反孵化中心相关规定。
第五条 变更、退出和毕业
- 如需变更创业工位的,在孵化中心办理退出手续,持《青年人才免费创业工位退出申请表》(附件3)到孵化中心按照流程重新申请创业工位。
- 因第三条规定,6个月内未注册工商执照的,应当予以清退的,由孵化中心限期清退。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以毕业方式退出创业工位,孵化中心加强供需对接,帮助毕业项目解决服务需求:
(1)项目成长迅速,如团队人数增加、带动就业人数增多;
(2)需要独立办公空间和较大办公场地面积。
重庆邦力创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3月27日
(联系人:唐焕昱,联系电话:17723868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