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区政府部门>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就业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岗位补贴申领>补贴发放公示
根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3]15号)文件规定,我中心将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而未申请确认的单位进行公示30日,如30日内仍未进行申请确认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2023年的稳岗返还政策,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
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23-71410091
监督联系电话:023-71422541
附件:重庆市南川区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未申请公示名单
重庆市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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