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初始教育、社会适应性指导、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帮助顺利回归。
具体职责:
1.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2. 负责指派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3. 负责对法律援助办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4. 负责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初始教育。
5. 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社会适应性指导、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6. 负责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性安置、就业帮教基地,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基地。
7. 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川区法律援助和矫正帮教中心是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正科级),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0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清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拨款减少;二是法律援助办案量下降,办案经费拨款减少;三是其他收入(上级划拨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待付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件补贴0.83万元。支出总计40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7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一是清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二是法律援助办案量下降,办案支出减少。结余分配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0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清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拨款减少;二是法律援助办案量下降,办案经费拨款减少;三是其他收入(上级划拨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减少。财政拨款收入406.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0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7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一是清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二是法律援助办案量下降,办案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3.04万元,占总支出的67.1%;项目支出133.63万元,占总支出的32.9%。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6.6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94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一是清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拨款减少;二是法律援助办案量下降,办案经费拨款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6.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94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一是清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二是法律援助办案量下降,办案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4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一是清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拨款减少;二是法律援助办案量下降,办案经费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名新招录人员的相关资金。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4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一是清算2022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二是法律援助办案量下降,办案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名新招录人员的相关费用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40.95万元,占8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办案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6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名新招录人员的相关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3.55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名新招录人员的相关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51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清算扣减了2022年多缴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名新招录人员的相关费用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5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1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年初没有预算“三公”经费,实际也没发生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发生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24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会议管理,由部门统一按规定安排会议,本单位无会议相关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相关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公务出差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用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91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33.63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法律援助办案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33.6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行政运行(司法)(科目代码2040601):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公共法律服务(科目代码2040607):是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办案相关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是行政部门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6):是行政部门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代码2080599):是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包括健康休养、医疗垫底支出等。
(十八)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99):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及大额医疗互助支出。
(十九)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是区财政部门安排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