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公证的作用:(1)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2)通过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维护经济流转秩序和各种民事活动的顺利进行;(3)通过办理公证,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4)预防各种经济和民事活动中的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稳定;(5)促进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从而保障对外开放的顺利实施。
(二)单位构成
南川公证处是一个独立的编制机构,是南川区司法局属下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7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3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131.91万元,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比2024年减少13.85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3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6.8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78.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5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66万元。支出预算比2024年减少13.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及住房保障增加3.1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4万元,比2024年增加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4万元,比2024年增加3.0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25年度无项目支出预算。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和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和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目标绩效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5年未预算安排车辆购置。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公证业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后核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小娜 联系方式:023-7199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