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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261L/2021-00439 [ 发文字号 ] 南普法办〔2021〕1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重庆市南川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通知》(渝普法办〔2021〕16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广泛宣传,鼓励干部职工和爱好设计、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创作投稿。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

重庆市南川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82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司法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普法办,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渝单位有关处室,市属各院校、国有重点企业有关部门:

    2021年是“八五”普法起步之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具有重庆本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和产品,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决定面向全市开展“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活动,请各区县各单位做好活动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评。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重庆普法”形象标识(LOGO);
    (二)“重庆普法”吉祥物。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凡崇尚法治、关心支持和热心参与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爱好设计、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征集流程
    (一)第一阶段,公开征集(2021726日—1020日):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作品;
    (二)第二阶段,评委初审(20211021日—1031日):作品征集结束后,邀请相关市级部门、高校、媒体等组成评委组,评选出入围作品;
    (三)第三阶段,网络投票(2021111日—117日):
     在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12348重庆法网开辟专栏,将入围作品进行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端按投票规则为喜欢的作品进行投票、点赞、留言;
    (四)第四阶段,专家论证(2021118日—1125日):邀请法学、艺术、传媒领域的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审评定,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
    (五)第五阶段,公示发布(20211126日—124日):在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12348重庆法网上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于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发布和作品颁奖。
    四、设计要求
    (一)标识设计
    1.“重庆普法”形象标识设计要求紧扣主题,地域文化特点鲜明,法治内涵精准,具有正向明确的象征意义,设计创意独特,图形简洁易识、艺术性高、时代感强、易懂易记、便于推广。
    2.提交设计方案1幅,包括标准形象标识,及23种应用推广设计方案。作品格式为jpgA3纸张尺寸,分辨率300dpi。(最好能同时提供aicdr格式矢量图电子文档)
    3.认真填写《“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评选报名表》。形象标识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理念、创意思路、图形元素含义等。
    4.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能在提交作品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二)吉祥物设计
    1.吉祥物要具有重庆地域文化特色,创意独特巧妙,形象健康生动,兼具普法工作内涵意义与艺术审美性,具备较高的辨识度、信任度与亲和力,可以得到不同文化背景、性别、年龄段人群的普遍接受,有效提升普法工作的认知度和好感度。
    2.吉祥物应具备丰富的动作拓展性,适合周边延展制作(如玩偶)、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应用延展和传播推广。
    3.提交设计方案1幅,包括吉祥物标准形象及12种不同动作的应用推广设计方案。作品格式为jpgA3纸张尺寸,分辨率300dpi。(最好能同时提供aicdr格式矢量图电子文档)
    4.认真填写《“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评选报名表》。吉祥物设计应提供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理念、创意思路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
    5.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能在提交作品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五、奖项设置

    (一)重庆普法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名。

    (二)重庆普法吉祥物: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名。
    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须知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任何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即视为应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一切在全球范围内可获得、享有的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归主办方(即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所有。主办方有权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
   (三)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四)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六)凡参加此次征集活动的设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七)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所有。

    七、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市普法办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作品名称、类别及设计者姓名(单位名称)。

    投稿人需完整填写《“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评选报名表》,经签字盖章后,将清晰照电子文档随作品发至市普法办邮箱或传真至市普法办。一个投稿人提交多个作品的,每件作品均应填写报名表。

附件:“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评选报名表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726

  

(联系人:张智宇;电话:67086056;传真:67086057;电子邮箱:xbpf@vip.163.com

  

附件

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评选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作品名称

创作主体

个人

机构或团体

(姓名)

(机构或团体名称)

所属单位

(创作人所在单位)

(机构本级或上级单位)

联系方式

(手机、电话)

(联系人手机、电话)

通讯地址


作品简介


300字以内的文字描述)

承诺:本人(本单位)己阅读、理解并接受重庆市普法工作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评选活动要求,保证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含有抄袭等不良因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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