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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2261L/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南川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及职能发挥工作自查验收报告

自2017年以来,南川区司法局按照重庆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渝司发〔2017〕132号)、《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通知》(2019年6月17日)、《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部分设备选型参数的通知》(2020年7月23日)等文件精神,在南川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下,狠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切实为广大群众及基层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南川区司法局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10月30日对全区3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机构建设、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验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川区辖34个乡镇(街道),244个村(社区)。按照市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南川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主动协调各乡镇、相关部门、村、社区,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建成了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3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24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支撑的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建成率100%。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全区3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均按要求悬挂外标示牌、岗位牌及职责制度牌上墙;办公场所及基本办公设施均已配备;全区5家律师事务所、1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与244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72名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担任(兼任)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律师,“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职责、集中服务日等制度齐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考勤、开展活动记载等登记表册记载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文字信息简报、图片等资料收集齐全。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有效开展。

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公共法律服务集中服务日”制度成效明显。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相互配合,集中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参与调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组织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的形式,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不但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而且及时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法治讲座深入基层,提升了广大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据不完全统计,村(居)法律顾问全年平均讲授法治课2次以上,法治讲座场次约500场次,内容涉及宪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

3.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性高,促使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村(居)法律顾问为有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主动联系村(居),积极开展讲座,接受群众咨询,对能够法律援助的案件积极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4.通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一些重大疑难矛盾得以解决。针对一些长期困扰乡镇及村、社区的矛盾纠纷,在法律顾问、派出所民警、乡镇、村、社区干部共同参与,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得以解决。2020年12月8日,水江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张仁福在其担任法律顾问的水江工业园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中,协助参加水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栗某某因工死亡补偿纠纷,经过调解组工作人员们的共同努力,于2020年12月9日晚上十点半左右顺利调结,调解人员们忘我工作、废寝忘食的精神感动了受害者亲属,受害者亲属自讨腰包为他们点外卖,让他们在调解会场就餐,他们尽职尽责,不厌其烦讲解法律知识,才让栗某某工亡补偿纠纷得以完美解决。

5.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法治宣传质量。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中,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顾问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免费法律咨询等方式,使法治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检查考核验收结果

通过本次检查考核验收,全区34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均符合验收标准。

四、存在的问题

个别偏远村因条件艰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硬件设施未完全落实,正在加快建设。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

1.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进一步改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办公条件,促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2.继续抓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集中服务日”、“法律顾问考核”等工作制度的落实,探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模式,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服务作用;

3.积极争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补助标准,促进广大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发挥专业法律服务的优势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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