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全市规范涉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求,现公开向社会征集2023年以来我区涉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一、线索范围
(一)行政许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设置不合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承诺不到位,随意增加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办理材料、证明事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许可职责,超期办理,拖延不办等。
(二)实施行政检查主体不适格、程序不规范问题。超越法定职责实施检查,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议事协调机构或者委托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实施检查,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检查;随意实施检查,将检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的前置条件;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依据、标准等情形。
(三)实施行政检查频次过多、“走过场”检查问题。实施未经公布的检查事项;对同一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干扰和影响机构及人员正常执业;检查搞形式、走过场。
(四)行政处罚超出法定权限范围、依据适用不准确问题。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处罚事项、依据、标准等情形,未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或范围实施处罚;处罚适用依据错误,将不适用于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特定行为的条款作为处罚依据;不认真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处罚不适当;对具有相似违法情形的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做出差异较大的处罚决定等。
(五)行政处罚证据收集不到位、处罚程序不规范问题。未按规定保障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陈述权、申辩权,作出处罚决定前没有充分听取其意见,或者未依法告知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未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或者投诉举报未及时处理和反馈。
(六)违规异地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落实属地管辖原则不规范,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者超越协作权限跨区域、跨层级开展执法;对不同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区别对待、选择性执法等。
(七)滥用职权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利用执法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者索取财物、谋取私利;粗暴执法,简单执法;擅自增设收费事项违规收费等。
二、线索举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线索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023-71422258
信件举报: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办公室收(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9号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4层401室)
来访举报: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9号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4层401室)
我们将对提供的有效线索进行详尽的调查,并保证举报人的信息安全。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