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15名工人讨回失业保险金
近日,王某、黄某两名工人代表来到区法律援助和矫正帮教中心,送来一面锦旗致谢,感谢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给他们讨回了近10万元的失业保险金。
王某、黄某等15名工人,他们原本在一家企业上班,因企业受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效益有所下滑,一直想裁员,但企业又不想支付失业保险金。
于是,企业就采取“拖”的办法,每周让他们上一两次班,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几百、上千元,想方设法让他们主动辞职。“我们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大小正等着我们挣钱养家糊口,根本拖不起,只好自己辞职不干了。”王某说。
据王某介绍,她和工友等15人大多是2017年10月入职某企业,入职后,企业按时发放工资,但一直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2020年5月,王某等人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职,在职时间2年零7个月。
离职后,王某等15名工人要求公司支付失业保险金,但被公司拒绝。无奈之下,2021年3月,王某等人来到南川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核查相关材料,讨论案件情况,认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失业保险金,立即派援助律师办理。2021年3月23日,案件承办人向南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公司按规定支付失业保险金。
2021年5月6日,南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是被申请人某企业支付申请人王某等15人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近10万元;二是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按照金额多少,分三次或四次支付,今年9月底前全部付清;三是若被申请人某企业逾期未支付的,按照双方约定的数额进行支付;四是双方当事人明确的劳动用工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无其他劳动争议。
感谢法律援助为我们‘撑腰’,让我们很快拿到这笔钱。”王某很满意地说,她已拿到拖欠一年多的失业保险金8000元。目前,某企业已按照双方协议执行,已支付了15名工人相应数额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