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培训会上,区司法局再次组织全区公职律师学习《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强调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听取他们参与落实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以及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更好地发挥公职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职能作用。
公职律师,是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全区现有公职律师46人,他们分布在各行各业,发挥各自专业技能,在行政执法、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中发挥了作用,是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的法律“参谋助手",助推全区依法行政高效运行。
“本次培训给我们提供了好的学习机会,搭建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收获不小。”参与公职律师纷纷表示。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加大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行政案件旁听等交流学习机会,搭建公职律师与其他执业律师交流平台,鼓励指导公职律师参与到所在单位涉法事务中,从而增强和完善法律事务实践能力,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助推法治南川、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