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措并举助力行政复议提质增效

近年来,区司法局聚焦群众诉求、紧扣办案质效,主动作为、精准发力,通过畅通受理渠道、提升便民服务、强化调查取证、优化审理机制、加强事后监督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与公信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初显成效。
畅通受理渠道,提升服务便利度。为方便群众申请,区司法局推行“现场+邮寄+网络”三渠道受理模式,申请人可以通过现场交件、邮寄递交、线上申请等多种方式申请行政复议,避免群众“多次跑”;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综合矛盾调处中心以及辖区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了行政复议联系点,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咨询、答疑解惑等便民服务,提高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便利度。
强化调查取证,夯实案件事实基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区司法局坚决摒弃“书面审”单一模式,将实地调查取证作为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裁决公正的关键环节,着力破解案件审理中事实认定难的问题,同时结合案件实际需求灵活运用多元调查方式,全面夯实案件事实基础。针对土地权属、林权争议等事实争议较大、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办案人员主动协同案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当事人前往争议现场开展实地勘查,精准划分争议地块、明确权属边界;同时综合运用现场勘验核实、询问当事人及证人、主动听取各方意见、调取视听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核查案件细节,确保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为案件依法公正裁决筑牢事实根基、提供有力支撑。
优化审理机制,全力提升办案效能。区司法局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持续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全力提升办案效能。一方面,构建分类审理体系,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求:简易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确保30日内快审快结;一般性案件精细化审理,确保60日内办结;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必要时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或邀请专家开展论证,破解案件疑难点、争议点,保障裁决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另一方面,将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全过程,对适宜调解的案件优先启动调解程序,实现争议前端分流,减少案件进入审理环节的数量;在案件审理中,采取“复调对接”“府院联动”“部门联动”等多种方式,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积极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和解协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加强事后监督,健全闭环工作体系。区司法局注重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推动行政复议监督常态化、规范化,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定期梳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执法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精准研判执法薄弱环节;通过常态化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情况、针对性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