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区审计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守经济监督定位,紧紧围绕全区“1343”总体思路,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的工作导向,依法实施了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防范化解风险、助力惠民惠企政策落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郊区新城做出了应有贡献。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落实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积极拓宽化债来源,遏增量、化存量,以强有力的化债举措降低我区综合债务率,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企稳向好。
——财政运行保持平稳。2023年,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组织收入,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力度和预算统筹力度,全年完成本级收入88.19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4.79亿元,有力支持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三保”底线织密固牢,全区“三保”支出32.60亿元,保障了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全年压减预算支出1亿元。2023年财政运行保持平稳,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持续加大教育、卫生等民生投入力度,全年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安排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65.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5%。
——审计整改闭环管控。迭代升级以“审计问题清单”为切口的全周期审计整改闭环管控机制,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区政府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持续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
截至2024年6月底,审计查出的28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3个,整改金额41.11亿元,另有113个未到期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50亿元,为预算的82.7%,加上级补助收入43.9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4.25亿元、上年结转5.5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亿元、调入资金25.79亿元,收入总计127.10亿元。全区支出完成78.45亿元,为预算的93.1%,加上解上级支出2.7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9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91亿元,支出总计127.10亿元。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0.01亿元,为预算的107.2%,加上级补助收入0.8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3.80亿元,上年结转0.39亿元,收入总计95亿元。全区支出完成47.36亿元,为预算的97.5%,加上解上级支出3.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80亿元、调出资金24.1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58亿元,支出总计95亿元。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68亿元,为预算的100%,收入总计1.68亿元。全区支出完成55万元,为预算的91.7%,加调出资金1.68亿元,支出总计1.68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因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因素,欠缴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二是招商引资兑现税收等补助不合规。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4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个部门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1家单位的6个项目未按要求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家单位未完整编制收入预算、将应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预算纳入财政代编;二是预算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代编预算、超范围使用预备费。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家单位实施的5个项目专项资金闲置;二是未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个别水利项目因受限自筹资金未落实导致停工等问题;三是在建设项目未达进度的情况下,违规支付工程款。
(四)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2个部门虚列公路改建工程款、卫生耗材等支出;二是4家单位的实体账户未按规定备案。
(五)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4家单位决算编报不实。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4个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4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不细化;二是3个部门超预算、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三是3个部门未按要求编报决算。
(二)预算项目管理、执行及绩效方面。一是项目管理及执行不规范、不到位,4个部门存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建设内容不符要求等问题;二是项目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4个部门存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违规改变资金用途、设置限制性条件招标等问题;三是项目资金监管及拨付使用不到位,1个部门存在未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等问题;四是预算执行缺乏刚性,2个部门存在政府采购项目违规评标、挤占预算资金等问题;五是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存在绩效指标类型不齐全、绩效目标设置笼统等问题。
(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方面。3个部门存在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外出未履行备案手续等问题。
(四)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方面。2个部门存在结余资金和清退工资未上缴财政等问题。
(五)对所属单位管理监督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是1个部门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督促执法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二是4个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三是1个部门存在编制使用不合规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南川区公立医疗机构2021—2022年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全区36家公立医疗机构的财务收支和运营发展、医疗收费政策执行、药品采购及使用、医改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了审计,重点调查了31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22家基层医疗机构往来款未及时清理、13家基层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等问题;二是医改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3家区级医院“区聘乡用”人才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不高,存在18家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不合规等问题;四是医疗信息化建设有短板,存在全区医疗机构医疗信息系统利用率不高、15家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不准确等问题;五是存在8家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
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申报和分配有瑕疵,存在多报天数、人数获得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等问题;二是供餐监管不严格,存在食堂营养餐膳食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三是收费管理不规范,23所学校收取的伙食费未及时存入财政账户。
四、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职工薪酬未按规定核算、合并报表内部交易未抵消等问题;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往来款管理混乱、内部往来不清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持续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全方位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存在多计投资、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问题;二是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工程投资超概算未报批、超批复投资、边设计边施工等问题;三是工程招投标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招标程序倒置、部分工程违规拆分规避招标、自行招标违规评标确定中标人等问题;四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施工、危大工程未按规定实施、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决策程序倒置、未按规定审核验收资料等问题。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1户区属国有企业及下属18户二、三级子公司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会计信息不实。因多计收入、少计成本、核算不实等原因,造成利润反映不实。
2. 资产管理薄弱。一是资产不实,存在固定资产折旧不规范、无形资产少计摊销等问题;二是管理不严,存在经营性资产未有效盘活、资产出租处置程序不合规等问题;三是经营管理不到位,存在违规减免租金、资产出租租金收取不合规等问题;四是决策程序不规范,存在部分重大经济决策论证不充分、管理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区级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对相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资产未有效盘活利用。存在土地、房屋等未有效利用,部分房屋未按规定收取租金,未按规定程序出租国有资产,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等问题。
2. 部分资产产权不清或账实不符。存在房屋未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部分房屋和设备账实不符等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区林业局等4个单位的7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资源环境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一是河长制、林长制基础工作不完备;二是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集体决策;三是部分任务未按要求实施、部分排查问题未按期整改;四是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不合规、行政处罚案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五是存在耕地撂荒、非农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
2.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有效落实。一是违规占用林地、未批先建、超面积修建农村住宅;二是未建立重大工程项目任务清单及台账、部分约束性指标设定不精准;三是未完成耕地保护、农村改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目标任务,同时存在工程后续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四是未及时发现森林资源领域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为、农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未整改。
3. 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效果不佳。一是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存在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少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场地出租费等问题;二是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专项资金被挤占、使用效益不佳,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存在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未报批等问题。
七、审计移送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项目共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8件,涉及单位26个、人员78人、资金2.92亿元,区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已全部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区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移送。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公职人员或行使公权力人员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正确履职以及民生领域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积极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着力提升预算约束力,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最大力度强化对预算执行的控制。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禁虚列支出,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审批、备案程序。三是加强库款运行管理,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付,确保库款平稳运行。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审核专项资金预算,按规定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资金,确保资金、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
(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严格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征缴程序和相关规定,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完整。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限额,积极筹措财力,落实债务化解任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债券资金,切实发挥专项债券资金补短板作用。
(三)全面推动“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一是全力推进区属国企“瘦身健体”,做强实业做精主业,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二是全力攻坚园区改革,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形成权责清晰、产业聚焦、布局合理的园区发展格局。三是全力攻坚政企分离改革,强化政策支持引导,推动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确保真正实现“脱钩”。四是全力盘活国有资产,通过出售转让一批、有效利用一批、委托管理一批,确保财尽其力、物尽其用。
(四)扎实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地。一是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抓实“当下改”,做好“长久立”。二是建立权责明晰的审计整改职责体系,以“审计问题清单”为抓手,建立问题整改工作链和责任链管理机制,实现闭环管控,以清单管控引领“整改提效”。三是加强审计整改协调联动,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推诿整改、屡审屡犯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交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正推动各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区政府将在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