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至2025年8月,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的工作导向,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紧围绕全区“1343”总体思路,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抓纲带目做好常态化、精准化“经济体检”工作,对21家单位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重大部署保障有力,民生保障有效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企稳向好。
——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024年,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开源节流,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和预算统筹力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4%,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资金127.4亿元,为地方财政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安排资金约4亿元保障重点民生实事,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在乡村振兴、就业、交通、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等方面多举措发力,15件民生实事超计划完成年度投资,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审计“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审计结果更加深化运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巩固深化,全面整改已形成分送转办、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的工作闭环;专项整改与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贯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整改合力;重点督办牵头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整改质量和成效明显提升。截至2025年8月底,审计共查出303个问题,105个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7.86亿元,198个问题未到期正在整改推进中。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6.78亿元,支出总计106.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6.94亿元,支出总计126.9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48万元,支出总计14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将应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预算纳入财政代编;个别单位决算数与实际支出数不符。
2.部分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按期开工;2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增发国债资金;1家单位未及时安排使用市级专项资金。
3.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账户未及时清理撤销;1家单位收取的违约金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土地征收中心等4家单位的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存在短板。1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4家单位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2家单位绩效目标自评不实;2家单位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
2.“三公”经费等费用支出不合规。3家单位违规发放差旅伙食费、超范围列支住宿费、违规为单位职工购买商业保险;3家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家单位报销财务资料不规范、违规定额报销洗车费。
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
对区经济信息委在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领域任务落实、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目标任务未细化、服务企业专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业制造业企业5G内网建设普及率低、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不力;引导推广不够,14个企业节点数据不真实。二是财金扶持政策执行不到位。未及时兑现数字化车间项目补助;未结合实际制定奖补政策或政策门槛设置过高,可获得性不强;未按规定兑现2家企业绿色工厂奖补资金。
(二)公立医院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专项审计调查和医疗机构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区人民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的药械采购、医疗收费等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1家医院基本药物采购比例未达标准;2家医院未按规定品规合理配置药品。二是管理机制缺失。1家医院一年内重复多次临时采购药品。三是采购决策、程序不合规。1家医院先购设备后补配置许可;1家医院违规采购。四是合同执行不严。2家医院未按招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提前支付设备款。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对区教委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分配使用不合规。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未按规定结转多获得的补助资金。二是采购监管不严格。未执行大宗食材集中统一采购;个别学校向不符条件的供应商采购食材。三是供餐质量不达标。少数学校膳食投入未达到“5+X”标准且膳食搭配不合理。
(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审计。
紧扣国家20项基本“底线要求”和进一步补短板要求,对全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基本成果未巩固。3所学校存在超大班额。二是补短板应补未补与过度建设并存。3所学校宿舍面积不达标、应急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2所学校超需求建设项目导致校舍和设备闲置或浪费。三是相关资金和项目管理薄弱。补助资金被挪用、挤占。同时也存在招标采购监管不严、建设手续未及时完善、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
对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确定及完成、改造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改造计划编制不精准、任务未完成。改造底数不清、项目储备库不完善;5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二是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不规范。6个项目超需求安排资金。三是项目实施不力。12个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5个项目结算价款不实。四是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5个项目未达成绩效目标;29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48个小区验收后未及时移交,导致管理责任主体不明。
(六)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区农业农村委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及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相关资金筹集管理和项目组织实施及管护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虚增建成面积。将以前年度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重复上图入库虚增建成面积。二是建设选址存在不足。未按要求选址,未优先在“两区”范围内实施或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等禁止区域内实施。三是管护与利用不力。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未按项目进度及时上图入库;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七)殡葬行业2019—2024年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区民政局、区城投集团在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设施建设管理、收费管理和惠民殡葬、殡葬服务机构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推进不力。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推进不力;宣传推广减免政策不够;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未有效推动。二是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设计方案执行;部分项目违规签订合同;1个项目设计和建设不符合规范。三是收费管理及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不规范、价格把控不严。四是服务机构运行管理有待加强。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
(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区发展改革委在“两新”专项行动统筹推进、“两新”政策举措细化落实、“两新”项目申报审核及资金分配下达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新”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不到位。未按规定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4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二是“两新”政策落实有差距。对部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管不力;申报项目质量不高、通过率低;9户企业违规将部分未发货家电销售纳入补贴范围;12户企业超范围获得补贴资金。
四、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自来水公司2021—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建设审核把关不严。提前支付个别项目进度款;1个项目违规签订补充协议;2个项目未按约定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二是日常运行不规范。用水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水质检测费;7个小区安装工程欠款未及时收回;往来款未及时清理;违规列支工会费用。三是内控管理及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建立用水性质变更制度;自行发包2个项目的设计、可研等工程相关服务。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城区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对项目进度资料审核不严格、建设程序倒置、未按设计施工。二是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监理人员配备不合规、违规签订合同。三是工程效益发挥不明显。1个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未按时完工。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了1户区属国有企业。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有待加强。以资抵债的3个车位未及时办理产权,3套商品房长期闲置未使用。二是1户下属企业持续亏损。三是库存材料长期闲置存在损失风险和未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导致账实不符。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区级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对相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不当。1家单位房屋长期被个人无偿占用;1家医院房屋出租未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二是部分资产账实不符。4家单位存在账实不符和购入固定资产未计入资产台账等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石墙镇2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不到位。河长制、林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流转土地;耕地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三是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有待加强。未及时发现森林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违法占用耕地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四是挤占国土资金用于支付合作医疗征收工作经费。
七、审计移送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项目共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3件,涉及单位17家、人员27人、金额2372.21万元,区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已全部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移送。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公职人员或行使公权力人员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正确履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群众利益受损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资金申报分配,按照上级要求完善资金申报及分配机制,准确掌握资金规模及动态变化情况,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避免资金沉淀等问题。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规范资金审批及支付程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管,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二)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逐步消除隐性赤字。二是严格落实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求,规范国企债务举借行为,严控债务成本。
(三)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一是完善国有企业治理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支持引导国有企业突出主业、聚焦实业,增强自主盈利能力,防范化解区域债务风险。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按规定对审议事项充分论证并进行集体决策。
(四)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招标行为,加强对招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的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采购全过程留痕、可追溯,防范廉政、安全、质量等风险隐患。二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强化过程监管,严把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检查验收关键环节,做到施工按设计,变更有依据,档案真实完整。三是完善项目验收程序,强化项目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提高建设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
(五)强化审计整改,压实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双向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实行清单管理,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领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全面检查、专项整治,实现与被审计单位“双向整改”,从源头上解决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
本报告反映的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交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正推动各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区政府将在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