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日园业(重庆)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宏日园业(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和《宏日园业(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矿山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7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表土保护率92%,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03.2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66.3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36.93万元(其中:监测措施3.3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64万元,独立费用25.00万元,基本预备费1.8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1822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 宏日园业(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矿山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宏日园业(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矿山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宏日园业(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
矿山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宏日园业(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矿山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涉及省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南川区 |
项目规模 |
矿山生产规模为10万m3/年,根据采矿许可证矿山服务年限为8.75年,可采储量为87.5万m3,矿山实际服务年限为7年(从2024年4月至2031年3月28日止),实际采矿量70万m3,为露天开采 |
总投资
(万元) |
503.98 |
土建投资
(万元) |
260.91 |
开工时间 |
2023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4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工程占地(hm2) |
3.70 |
永久占地(hm2) |
0.00 |
临时占地(hm2) |
3.70 |
建设期土石方量
(万m3) |
挖方 |
填方 |
调出 |
借方 |
余方 |
0.36 |
0.08 |
0.12(表土) |
|
0.16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中低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7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5.98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2.21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 |
建设期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渣土防护率(%) |
1.0 |
表土保护率(%) |
92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林草覆盖率(%) |
∕ |
防治措施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建
设
期 |
露天采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12万m3,
截排水沟1297m,沉沙池1座 |
∕ |
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2000m2 |
排土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浆砌块石挡土墙26m,截排水沟199m,沉沙池1座 |
∕ |
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500m2 |
投资(万元) |
66.34 |
0 |
1.64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103.27(新增:36.93) |
独立费用(万元) |
25.00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3.32 |
补偿费(万元) |
5.18224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富邦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宏日园业(重庆)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韦清贤 |
法定代表人 |
周晗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12号(总商会大厦)1幢2-6-1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正街101号 |
邮编 |
408499 |
邮编 |
408415 |
联系人及电话 |
韦清贤/157*****711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上生136*****1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信箱 |
/ |
电子信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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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宏日园业(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砂岩矿山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会专家组名单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职务 |
主评篇章 |
张志兰 |
高级工程师 |
水保 |
组长 |
全篇 |
郑云泽 |
高级工程师 |
水保 |
组员 |
全篇 |
吴昊 |
高级工程师 |
水保 |
组员 |
全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