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高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南水运文〔202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对高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概况
高家湾水库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三教村,大溪河右岸的一条小支流上,坝址以上流域面积0.778km2,是一座以农田灌溉和供水为主,兼有防洪功能的小(二)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877.86m,总库容为29.8万m3。高家湾水库于2023年7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
二、工程除险加固条件
基本同意选取的设计洪水标准、计算方法及计算成果。坝址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4.9m3/s,2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23.5m3/s。
基本同意分期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基本同意水库区、坝址区地质条件评价结论;基本同意坝枢工程地质主要问题评价结论及处理建议;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和岩体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三、工程除险加固设计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本工程为Ⅴ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为5 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2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 年一遇。
(二)除险加固整治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整治内容和整治设计。
1. 大坝整治
(1)更换坝顶上游侧栏杆,对上游坝坡砼预制块沉降、变形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下游坝坡铺设C20砼预制块护坡,对下游坝坡排水沟内进行清淤。在集渗池新建集水池与导水渠连接,在导水渠上拆除重建三角堰。
(2)对坝基及坝肩进行帷幕灌浆。
2. 放水设施整治
拆除涵卧管连接处下游涵管,对原浆砌条石涵管进行穿管封堵,安装浮筒取水设备一套。
四、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确定的导流建筑物级别和导流洪水标准。
基本同意选择的材料来源。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总布置方案。
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5个月。
五、设计概算
工程审定概算总投资106.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5.2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含安全生产费)8.83万元,独立费用25.41万元,基本预备费4.97万元,环境保护费1.00万元,水土保持费1.50万元。
六、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计内容。
七、其他
(一)请你中心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二)工程开工前,应向南川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到我局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申请完工验收。
(三)请你中心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禁擅自变更设计。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和标准。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南川区高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