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重庆市南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川区凉风垭和白杨坪风电工程施工便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编制单位向我局报送了修改后的《报告》,并通过复核。依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川区凉风垭和白杨坪风电工程施工便道工程项目位于南川区水江镇劳动居委社区,涉及河流为鱼泉河。本工程涉河建筑物为:K0+515.18~K0+587.94m段施工便道挡墙、边坡和穿路管涵,涉河建筑物临时占用河道岸线长度合计65.42m和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合计202.06㎡。
二、同意《报告》中确定的防洪标准
《报告》中工程河段防洪评价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本工程为施工临时便道,使用时长为两年,自身不设防,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重庆市南川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规定。
三、同意《报告》(报批稿)中推荐的涉河方案
《报告》中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涉河道路工程平面布置桩号K0+515.18~K0+587.94m施工便道涉及鱼泉河管理范围线。根据淹没范围线,涉河挡墙桩号为K0+515.18~K0+556.37m,涉河段平面长度41.19m;涉河边坡桩号为K0+580.00~K0+587.94m,涉河段平面长度14.14m;涉河管涵桩号为K0+540.00m,涉河段平面长度5.54m。涉河道路工程纵断面设计桩号K0+515.18~K0+587.94m施工便道总长为72.76m,高程549.36m以下填方路基涉鱼泉河。路面最低处位于桩号K0+570.00m,路面标高552.23m,该处现状地面高程548.29m,填土厚度3.94m,路面最高处位于桩号K0+515.18m,路面标高553.46m,该处现状地面高程548.41m,填土厚度5.05m。
四、有关要求
(一)该涉河项目应安排在非汛期(10月-次年4月)施工。施工过程中严禁在河道内乱堆乱放建筑弃渣及行洪障碍物。
(二)你公司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公司在改造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许可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五)项目设施为临时设施,运行期(2024年6月~2026 年6月)完后,应拆除临时便道并恢复河道原状。如确需延续应在期满前提前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附件:项目主要坐标表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主要坐标表
编号 |
控制点坐标 |
转弯半径(m) |
平面转角(°) |
备注 |
X |
Y |
坡1 |
3235602.270 |
430216.950 |
6.75 |
51.29193 |
边坡脚 |
坡2 |
3235599.470 |
430222.080 |
-- |
-- |
坡3 |
3235600.520 |
430230.110 |
-- |
-- |
墙1 |
3235606.238 |
430155.651 |
-- |
-- |
墙顶外边线 |
墙2 |
3235605.817 |
430156.209 |
-- |
-- |
墙3 |
3235602.160 |
430163.423 |
-- |
-- |
墙4 |
3235599.990 |
430170.131 |
-- |
-- |
墙5 |
3235598.780 |
430178.012 |
-- |
-- |
墙6 |
3235599.179 |
430188.440 |
-- |
-- |
墙7 |
3235601.349 |
430199.703 |
-- |
-- |
墙8 |
3235602.924 |
430207.680 |
-- |
-- |
管1 |
3235604.430 |
430181.031 |
-- |
-- |
管中心线 |
管2 |
3235598.894 |
430180.98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