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事务中心:
《南川区石墙镇朱家口经汇仓村至楠竹山集镇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编制单位向我局报送了修改后的《报告》,并通过复核。依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川区石墙镇朱家口经汇仓村至楠竹山集镇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位于南川区石墙镇及楠竹山镇,起于石墙镇朱家口,与现状道路顺接,途径汇仓村、农家村、终点位于楠竹山集镇,与县道X778平面交叉,路线全长6.2Km。原道路为农村公路,路基宽度约为3.5m,道路等级低,升级改造后按照四级公路设计,其中涉及河流为黑溪河干流及石墙支沟,涉河部分由2段涉河路段及涉河小桥工程组成。
二、同意《报告》中确定的防洪标准
《报告》中工程河段防洪评价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根据《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涉河路基及盖板涵按河道防洪标准10年一遇进行评价,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关于桥梁工程的防洪标准,本工程规模属于小桥,公路等级为四级,确定防洪标准采用25年一遇。
三、同意《报告》(报批稿)中推荐的涉河方案
《报告》中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第一段涉河路段为桩号K1+972-K1+977.8,该段为跨越石墙支沟段,不改变原盖板涵的结构型式,仅在原泥结石路面上铺设沥青硬化;第二段涉河路段位于桩号K5+788.899-K6+037段,该段为原黑溪河堤防顶部,通过在原路基上进行铺设沥青硬化,长度248m;涉河小桥横跨黑溪河干流,桥梁全长24m,采用1×13m钢筋混凝土简支整体空心板结构。
四、有关要求
(一)该涉河项目应安排在非汛期(10月-次年4月)施工。施工过程中严禁在河道内乱堆乱放建筑弃渣及行洪障碍物。
(二)你公司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公司在改造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许可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主要坐标表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主要坐标表
涉河项目
类别 |
桥台 |
控制坐标
编号 |
坐标 |
X |
Y |
涉河桥梁 |
0#桥台 |
a |
3235862.976 |
420875.281 |
b |
3235863.353 |
420870.171 |
c |
3235870.468 |
420875.636 |
d |
3235870.829 |
420870.774 |
1#桥台 |
a |
3235864.399 |
420857.213 |
b |
3235864.801 |
420852.229 |
c |
3235871.875 |
420857.816 |
d |
3235872.277 |
420852.832 |
桥梁中心桩号 |
Z1 |
3235867.6139 |
420863.993 |
涉河道路段 |
涉河起点 |
Y1 |
3235889.9799 |
420949.9327 |
涉河终点 |
Y2 |
3235918.8594 |
421030.5285 |
石墙支沟盖板涵段 |
起点 |
G1 |
3237361.2508 |
423949.8689 |
终点 |
G2 |
3237360.5533 |
423955.6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