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景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该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和《重庆市南川区油榨房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油榨房水库位于南川区山王坪镇庙坝村,距南川城区52km,距山王坪镇14km。本工程是以供水为主,兼有防洪功能的小(1)型水库。油榨房水库正常蓄水位1394m,对应
库容158万m³,死水位1368m,死库容6.97万m³。水库兴利库
容144万m³,总库容175.0万m³。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油榨房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同意水库从梅江右岸一级支流河坝沟上取水,取水地点:库区大坝右岸(东经107.364425°、北纬29.163545°)。本工程河道外多年平均取水量210万m³,其中:场镇需水量194.7万m³,农村人畜毛需水量为15.3万m³,最大取水流量0.287(m³/s),日最大取水量1.26(万m³/d)。
取水方式为蓄水。本项目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以上水质标准,水源水质满足项目取水水质的要求,其水源可靠。
三、用水定额
工程供区生活用水定额符合《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规定。
四、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节水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主要节水目标、节水指标、取用水方案节水等符合性分析,加强取水点水资源、水生态保护。
五、取水计量设施要求
项目为新建,你司应在项目完工后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计量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计量准确、可靠。
六、取水工程核验
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其他要求
若本工程取水量增加或取水用途(因水权转让引起的取水量改变的情形除外)、取水水源或取水地点等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