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南川区楠竹山镇农家水厂补充水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南水司文〔2025〕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工程(项目代码:2509-500119-04-01-637501)的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对南川区楠竹山镇农家水厂补充水源工程初步设计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
项目主要以小沟水库作为农家水厂的补充水源,通过安装管道和增压设备,将小沟水库的水引至新建300m3调节水箱,再从300m3调节水箱中安装管道至农家水厂反应沉淀池。管道起点位于小沟水库坝脚已成dn200管道,终点位于农家水厂反应沉淀池,管道采用dn160 PE管,压力等级1.6Mpa,其中增压泵房至隆盛一路段、农家村与小沟公路交界处至农家水厂段为已成管道,其余为新安装管道,新安装管道长2800m。
二、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同意本工程供水规模及等级。
本工程设计供水为规模500m³/d;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为5级。
三、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共计安装dn160PE管道2800m,安装增压设备1套(设备参数:流量50m3/h、扬程110m、电机功率22kw),新建300m3不锈钢调节水箱1座。
四、建设工期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总工期为9个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1.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7.7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22.50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56.65万元,临时工程费(含安全生产费)2.83万元,独立费12.73万元,基本预备5.62万元,征地补偿费3.10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资金。
六、其他
(一)请你司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二)工程动工前,应向南川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到我局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申请竣工验收。
(三)请你司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禁擅自变更设计。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和标准。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南川区农家水厂补充水源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蒋兴权;联系电话:023-7142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