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大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南川段)
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南川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大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南川段)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南水防文〔2025〕3号)和项目(项目代码:2505-500119-04-01-396122)初步设计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建设任务。
工程以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为主,兼有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水文化保护与传承、亲水便民设施完善等综合任务,工程治理长度20.357km,工程涉及河道主要有大溪河及其支流半溪河、龙川江、黄淦河。
二、同意工程防洪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工程防护区域涉及城区和鸣玉镇,其中城区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其它乡镇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城区段护岸工程的级别为4级,护岸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其他乡镇段护岸工程的级别为5级,护岸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和建设内容。
工程河道治理长度20.357km,其中大溪河治理长度11.502km,半溪河治理长度5.024km,龙川江治理长度1.406km,黄淦河治理长度2.425km。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湖水系连通1项;堤岸功能完善8项,共治理恢复岸线30.767km;地貌形态修复1项;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程2项,包括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和大溪河管理保护及安全设施建设;河湖管护必需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1项。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
1.水系连通工程
水系连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水口庙拦河坝。改造后坝长41.0m,坝顶高程517.0m(坝顶高程降低2.0m),堰高6.0m,溢流坝体设伸缩缝,采用橡胶止水带止水,并采用沥青木板填缝。
2.护岸工程
(1)大溪河城投天元段堤岸功能完善工程
大溪河城投天元段堤岸功能完善采用M10浆砌块石镇脚,镇脚高3.2m~4.1m,与现状挡墙衔接段高5.2m,镇脚顶宽1.0m,临水侧坡比1:0.35。镇脚临河侧采用大块石回填防冲,背水侧回填开挖土石料。镇脚顶高程以上岸坡至2年一遇洪水位+0.5m采用抗冲生物毯植草护坡,抗冲生物毯下回填0.3m种植土,采用ABS固定钉锚固。抗冲生物毯表面覆土5cm。2年一遇洪水位+0.5m处设置抗冲生物毯压顶,压顶采用C20砼压顶,顶宽0.8m。2年一遇洪水位+0.5m以上部分采用植被护坡,清表后回填0.3m厚种植土,采用结缕草草皮护坡。
(2)大溪河工业园区段堤岸功能完善工程
工业园区A段采用M10浆砌块石镇脚+抗冲生物毯植草护坡,镇脚高3.2m。
工业园区B段主要采用格宾挡墙镇脚+抗冲生物毯护坡,镇脚高3.0m,顶宽1.0m,临水侧成台阶式,台阶宽0.5m,高1m,背水侧垂直,背水侧设反滤土工布;镇脚顶高程以上部分采用抗冲生物毯护坡至2年一遇水位+0.5m高程。
(3)大溪河南川城区段堤岸功能完善工程
岸线每隔35m设生态池,生态池采用M10砖砌筑,长20m,宽0.8m,高0.5m;生态池边墙及顶部采用文化石饰面,生态池内部回填种植土种植绿植。
(4)大溪河鸣玉镇段堤岸功能完善工程
右岸采用M10浆砌块石镇脚+抗冲生物毯植被恢复。左岸采用块石堆叠防冲,对岸坡表层进行清理并增设马道。
(5)半溪河南川城区段堤岸功能完善段工程
岸线每隔35m设生态池,生态池采用M10砖砌筑,长20m,宽0.8m,高0.5m;生态池边墙及顶部采用文化石饰面,生态池内部回填种植土种植绿植。
(6)黄淦河堤岸功能完善工程
采用格宾镇脚,镇脚高1m,顶宽0.6m。镇脚顶高程以上岸坡采用雷诺护垫护坡,雷诺护垫厚0.3m,护至现状岸坡顶。
(7)龙川江鸣玉段堤岸功能完善工程
堤岸功能完善长度共2766.02m,其中左岸长1407.99m,右岸长1358.03m。桩号CR0+000~CR0+981.1、CL0+000~CL1+020.74段对岸坡进行清理并采用抗冲生物毯植草护坡,CR0+981.10~CR1+208.19段、CL1+020.74~CL1+267.78段采用M10浆砌块石镇脚+抗冲生物毯植草护坡。CR1+208.19~CR1+358.03、CL1+267.78~CL1+348.18段采用块石堆叠防冲,污水管至2年一遇洪水位+0.5m位置采用抗冲生物毯植草护坡,2年一遇洪水位+0.5m以上岸坡采用植被护坡。CL1+348.18~CL1+407.99段采用M10浆砌块石挡墙护岸,挡墙高5.29m,顶宽1.0m,临河侧边坡1:0.25。挡墙基础置于强风化基岩0.8cm,挡墙墙身设排水孔,间距2.0m。挡墙设沉降变形缝,采用沥青杉木板填缝。
(8)大溪河城区段堤岸功能完善工程
大溪河城区段堤岸功能完善长2200m,其中上游段河道长440m,下游段河道长1760m。通过岸坡植被恢复河道自然岸线功能,上游段主要采取M10浆砌块石镇脚+抗冲生物毯,下游段采取植草恢复岸坡植被。
堤岸功能完善工程应对弯道顶冲段护坡应加强防冲措施。下阶段进一步复核冲刷深度计算和边坡稳定等相关计算。
3.半溪河、黄淦河、龙川江地貌形态修复工程
基本同意半溪河、黄淦河、龙川江地貌形态修复原则及工程设计。
4.其他工程
基本同意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大溪河管理保护及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大溪河河流信息化建设工程设计内容。
五.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6823.36万元,含建筑工程4474.5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666.6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13.51万元,独立费用722.63万元,基本预备费318.8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费33.0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费94.10万元。投资概算最终以区发改委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七、其他
1.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并做好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2.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4.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将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5.严格工程验收管理,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重庆市大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南川段)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蒋兴权;联系电话:023-7142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