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博泓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南川区孝子河老鹰窝涌水生态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编制单位向我局报送了修改后的《报告》,并通过复核。依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川区孝子河老鹰窝涌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位于南平镇和石莲镇交界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进场道路和登山梯步,建设项目性质属于环境应急治理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本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和进场道路,登山梯步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涉及河流为蒲河,工程建设工期4个月,占用岸线总长1.01km,占用岸线面积0.005km2。
二、同意《报告》中确定的防洪标准
《报告》工程河段防洪标准及工程等级基本合适。涉及河流 为蒲河(孝子河),属于一般乡村河流,所在区域防洪标准为10 年一遇(P=10%);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C30-2015)等现行规范规定,污水处理站自身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5%),进场道路不设防洪标准。
三、同意《报告》(报批稿)中推荐的涉河方案
《报告》中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污水处理站采用超磁分离技术,设计规模8000m3/d,占地面积1022㎡,场地标高468.90m,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水堰、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新建调节池、储泥池/滤液池(合建)、一体化超磁混凝反应装置及污水处理设备、成平值班室、储药间、堆泥平台等以及总图、全厂电气工程、自控仪表等。
进场道路长约1012.607米,路基宽度4.5米,0.5米土路肩+3.5米车行道+0.5米土路肩。
四、有关要求
(一)该涉河项目应安排在非汛期(10月-次年4月)施工,施工过程中严禁在河道内乱堆乱放建筑弃渣及行洪障碍物。
(二)你公司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公司在改造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许可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公司涉河工程污水处理站和进场道路均为临时工程,运行期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恢复河道原状。
附件:建设项目涉河控制点坐标和经纬度表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