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水利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重庆市南川区蒲河流域(南川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南水利事务文〔2026〕17号)和初步设计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结合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建设任务
本工程建设任务为稳固岸坡、保障沿河场镇防洪达标、减轻乡村洪涝灾害,同时作为保土固坡、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工程措施。
二、同意工程防洪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工程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和建设内容
(一)工程总体布置。工程涉及南川区神童镇和石莲镇,治理河道总长19.96km。
(二)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岸线总长5493.64m。新建下河梯步20处,河道疏浚工程总长6.60km,拦河堰拆除1处。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
直立挡墙型式采用M10浆砌块石砌筑,挡墙高3.0m~6.0m,挡墙基础置于砂卵石层中埋深不小于1.5m,挡墙基础置于岩层上嵌入深度不小于0.5m。墙身排水采用DN100PVC管,间排距2m×2m梅花形布置。挡墙每10m或地质变化处设沉降缝,缝内以聚乙烯泡沫板填充。
镇脚+斜坡采用M10浆砌块石镇脚+一级斜坡护岸,镇脚宽1.0m,高2.0m,顶部高于设计河床0.5m。斜坡采用土石料碾压回填,临水侧边坡坡比不陡于1:2。
挡墙+斜坡采用M10浆砌块石挡墙+一级斜坡护坡型式,挡墙高度为2.0m~5.0m,基础置于砂卵石层中埋深不小于1.5m,基础置于岩层上嵌入深度不小于0.5m。墙身排水采用DN100PVC管,间排距2m×2m梅花形布置。挡墙每10m或地质变化处设沉降缝,缝内以聚乙烯泡沫板填充。斜坡采用土石料碾压回填,临水侧坡比不陡于1:2。
五、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总工期为14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599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992.05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49.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11.12万元;独立费用841.11万元;基本预备费229.67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759.7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78.7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235.3万元。投资概算最终以区发改委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七、其他
1.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并做好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加强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监督。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2.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4.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将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5.严格工程验收管理,建成后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重庆市南川区蒲河流域(南川段)综合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