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干旱防治规划、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2、为防御旱灾预案编制、山洪灾害防御、洪水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3、组织实施水库蓄水、干旱影响评估和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灾害防御调度演练工作;4、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等工作;5、负责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的水文水资源监测与调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水情预警预报工作;6、负责涉水工程和重要规划水文资料使用技术审查和除市管以上水文站网外的水文资料汇总工作;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隶属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管理。编制人数7人,2023年末在职职工人数为6人,退休职工4人。
二、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 73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73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无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无变化。支出总计73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73万元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无结余分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无变化。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73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73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73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73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其中:基本支出 156.03万元,占总支出的21.1%;项目支出583.03万元,占总支出的78.9%;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9.0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73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71.73万元,增长30.3%。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32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7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32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7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7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59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无变化。
(3)农林水支出695.22万元,占9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8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山洪沟治理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7.08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2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2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0.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无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由于接待上级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培训及党员远程教育。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8.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8.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项目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583.0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0。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