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全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有关要求,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进行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同时对2022年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摘要)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区水利局)是南川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水利局本级设9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下设事业单位13个。
(二)部门收支情况
区水利局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为87,425,017.99元,全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决算数为194,739,333.08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314,315.09元。2022年度实际支出为194,739,333.0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36,137.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25,508.3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03,450.27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2,51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08,264,237.13元,对企业补助8,000,000.00元。
(三)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区水利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决算数为194,739,333.08元,2022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94,739,333.08元,其中:基本支出32,688,343.23元,项目支出162,050,989.85元(包括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水电站退出补偿费用项目、水利发展资金、南川区2022年灌区计量设施安装、河长制工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费(水旱灾害和城市供水设施承灾体普查)、南川区乡镇水厂管网改造及延伸工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重庆市南川区洪塘水库工程、水利救灾资金、中小河流项目配套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南川区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及平台建设项目、山坪塘运行维修管护项目等32个项目)。
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川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概况: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进一步衔接乡村振兴,保证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南川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的通知》(南川财政发〔2021〕336号),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南川水利发〔2021〕46号)文件,结合南川区实际情况,将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下达给各相关乡镇(街道)、区自来水公司、区泽禹供水公司。项目资金总额下达285.00万元,主要用于南川区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管网延伸工程、乡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以及超滤膜社保安装工程,实际使用资金281.71万元。该项目完成8个供水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验收及资金拨付,提高了南川区全区居民饮水条件及用水水质,预计实现受益户数达1737户、受益人数达5909人。
三、评价结论
(一)部门绩效评价结论
区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任务的实施,提高了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行政服务效率,全面推进区内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指导监督民生水利工程的建设及管理,落实水土保持及水文工作,保障全区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及水资源安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2分,评价等级“良”。
(二)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通过合理补助资金,推动了乡镇居民用水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南川区部分区域乡镇居民饮水条件及用水水质,降低了乡镇居民的用水成本,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起到了一定作用。该项目立项充分、绩效目标明确、产出效果较为明显,保证了居民用水的便捷性和可持续性。受益群众对南川区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总体满意度为85.97%。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2.5分,评价等级为“良”。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的问题
(一)区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评价过程中发现,部门存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不严格;资金支付与审批流程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个别资产闲置;部分重点项目未完成;行政成本增加;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方面问题。
(二)2022年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评价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所设置的绩效目标不合理,个别指标难以衡量便于评价;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项目过程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部分入户安装指标未完成;项目完成时间滞后;部分工程项目受益户数、人数未达标;项目效益存在不足;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等问题。
五、相关建议
(一)部门绩效评价建议
1.决策方面:一是加强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申报目标的审核和管理,加强对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账务核算及项目资料整理归档方面的监督管理,以提高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机构的有效运行。二是优化绩效指标设定,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项目,应事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估,申报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应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使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得更加合理。
2.过程方面:一是加强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和审核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范围使用资金,严禁出现超支、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尤其对于“三公”经费的列支,须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以便于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二是加强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核和管理,严格按照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加强对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账务核算及报销凭证方面的监督管理,以提高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的规定性。三是加强部门资产的清查和管理,加强对部门资产的标签管理和清查管理,保障资产的账实相符。
3.产出方面:狠抓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积极推进项目,保障项目完成率。同时,采取措施保障各类乡镇、城区供水工程的进度及质量。
4.效益方面:加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立项管理和预算编制,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降低本级财政的资金压力;确保惠民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保障区内城乡居民用水的便捷程度,提升区域居民生活质量。
(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建议
1.决策方面:一是合理设置项目绩效指标,项目指标应清晰明确且可衡量,考虑产出目标与投入的关系,使得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项目投入资金相匹配,保证项目的具备一定经济性。二是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
2.过程方面: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避免工程项目转包、挂靠的情况出现,以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质量,降低工程项目风险。
3.产出方面:根据资金文件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狠抓项目进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完工、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
4.效益方面:建议加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各项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救灾政策的知晓度,保障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政策有效落实;及时安装入户水表阀门等配件,切实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群众满意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报账审核程序,严格执行机关内控制度,加强“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倡导节约型机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定性;加强资产清查和管理,保障资产的账实相符。二是在项目规划立项时,积极走访调查,倾听群众意见,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设置绩效目标时做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全面考虑,保证绩效指标和资金安排符合逻辑,确保年底达到项目绩效目标。三是在项目管理上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年度绩效目标督促项目业主进度,保障项目早日竣工验收。四是积极开展饮用水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的用水习惯,倡导群众使用自来水,提高自来水使用率,充分发挥项目的效益。
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宗晔 ;联系电话:023-71424031。